明星带孩子时遭斗鱼主播跟拍

未知 2019-04-11 18:09
明星带孩子时遭斗鱼主播跟拍


近日,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网络文化工委官方微博发文认为,“斗鱼应对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承担更大的责任”。起因是明星陈某某带孩子逛街时,斗鱼某主播跟拍引发对方不满,但该主播仍一路尾随,随后陈某某怒怼跟拍主播。此事引发网络热议。

许多网友表示,未经同意强行直播明星私生活是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但对于街头跟拍明星,一般情况下认为“你是明星啊,我想拍你就可以拍你”。那么偶遇明星,拍摄并通过网络平台直播,究竟是否违法,侵犯了他人隐私权呢?本次事件为何会出现与一般情况不同的反响?对此,法律人士有自己的看法。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广林称,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直播平台有义务对直播内容进行监控审核,对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内容应停止发布,并采取相应防范、处罚措施。

而明星属于公众人物,在公众场合跟拍只要未影响跟拍对象的行动自由或公共秩序,不构成侵权,但对陈冠希未成年女儿的跟拍,需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也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律师持同样观点,主播对明星进行街拍并不构成对隐私的侵犯,即在公共场所对公共人物进行拍摄在法律上不侵犯隐私。但在拍摄内容上需要有所注意,涉及未成年人时需要另行考虑。

在这件事情上,如果该主播在法律上未构成侵权,则直播平台并不负有法律上的责任,反之直播平台则需要负起相关责任。除此之外,直播平台也有引导和审核主播直播内容的责任和义务。

据报道,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朱巍这样认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包括隐私权名誉权在内,他们的权限相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比较少的。为什么?因为他们平时靠这种曝光,关注来获取间接的商业利益。但是有一种特殊的情况,明星的未成年人孩子,一般来说是在全世界范围以内的话,是不怎么公开的。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应该被放在最高位置的。”

而针对直播平台,他认为:“我们国家对这种内容的管理主要是放在网络安全法第12条的规定,包括不能违反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共利益,同时不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公序良俗原则,这是一个底线。”

明星带孩子时遭斗鱼主播跟拍 律师称需保护未成年人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网络文化工委喊话直播平台斗鱼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微博全文如下:

4月1日,有网友爆出斗鱼某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因严重侵犯陈冠希及家人隐私权遭陈冠希怒怼,4月3日,有微博爆料该主播发文称自己遭受网络暴力,要自杀了。知名歌手杨宗纬评论称“用网络霸凌或网络暴力为自己解套的同时,想想自己是怎么在网络这个空间去扭曲别人”。

该事件充分暴露出斗鱼在内容监管方面的不足与缺陷,同时也体现出斗鱼应对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承担更大的责任。

目前,内容安全管理专业化,是全球互联网的大趋势。建立内容安全体系不仅仅是一种防御手段,也是强力的战略进攻,同等情况下,先建立起内容安全体系的产品,可以直接将竞争对手赶下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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