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只有利益!周星驰于文凤法庭相见

未知 2020-11-20 13:28
分手后只有利益!周星驰于文凤法庭相见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谈恋爱时都是你侬我侬,但是一旦分手了,就有可能涉及到经济利益。曾经听说男女朋友分手后,男方还向女方索要恋爱期间购买物品所花费的钱。


还有的是女方向男方索要分手费的,这些都太常见了。像咱们平常人还好,索要的金额不会太高,但是明星们就不一样了。


近几日,周星驰星爷被前女友索要利润分红的事上了热搜,说是利润分红,但看起来更像是索要分手费,而这个数额高达7000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前女友于文凤向周星驰索要恋爱期间星爷所承诺的"比天高"豪宅的10%佣金,但是于文凤并没有实际证据证明星爷答应过他这个协议。她自己也说过,因为相信对方,所以只有口头阐述,并没有签字画押。


如今分手多年,这笔佣金也就成了令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双方因为此事还闹上了法庭,星爷和于文凤以及各自请来的律师,在18号都出庭了。


果然是恋爱没谈好,分手两头恼,涉及到了金钱利益,昔日的情分早就烟消云散,不知道最后这场官司到底谁输谁赢呢?


两人对于这场佣金协议各执一词,于文凤方表示,在和周星驰恋爱期间,自己辞职,成为了对方的全职顾问,当时周星驰只给自己每个月发放不足以匹配她能力的两三万的"低薪"。


后来是周星驰自己亲口承认,将会给他10%的利润分红,而且分手之前,这套豪宅的市值就已经上涨到了8亿港元。


所以在分手后,于文凤向周星驰提出要给8000万分红,但是当时周星驰只给他1000万,还少了7000万,所以这些年来,于文凤一直在追讨这7000万。


而周星驰方则表示,两人在交往期间,星爷已经赠与了于文凤2160万港元,而10%的利润分红也只是恋爱期间说的甜话罢了,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2002年圣诞节时,星爷也买了一台车送给女方,可女方不要车,只想要钱。对于于文凤而言,她从哥哥的公司辞职,全心全意的来帮助周星驰,不应该只拿到一个月几万块钱的低薪。


虽然星爷很会做投资,但是于文凤表示,自己的投资知识也是跟着父兄学习的,所以她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星爷所承诺过的利润分红。


男方律师也表示,在于文凤帮助星爷投资的过程中,也曾亏损过1300万,不过这些钱周星驰并没有向他索要,而于文凤也假装与自己无关。


看着昔日的恋人分手后法庭相见,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明星会在结婚前做婚前财产公证了,毕竟,恋爱都能闹出那么多事,更何况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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