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批集中供地终止7宗地块出让

未知 2021-10-10 19:12

上海第二批集中供地终止7宗地块出让 


10月8日,上海土地市场发布《关于终止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17-02、H17-07号等地块出让活动的通知》。

通知显示,因需对地块规划建设条件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等原因,根据出让人的申请,现终止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0011单元H17-02、H17-07号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1009)、奉贤区奉贤新城07单元01B-01、05-01、06-02区域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1015)、宝山区宝山新城杨行YH-B-1单元12-02、13-02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1017)、金山区朱泾镇JSS2-0201单元B06a-01、B06b-01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1019)、金山区枫泾镇JSFJ0101单元08-01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1024)、崇明区陈家镇CMS15-0305单元16-01(实验生态社区35号)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1012)、崇明区陈家镇CMS15-0305单元15-01(实验生态社区33号)地块(地块公告号:202111013)的出让活动。

同时,已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人可于即日起至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受理窗口分别申请退还已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金和所产生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计息期为该笔保证金入账之日起至退还竞买保证金本金当日止,利率为当期活期存款利率)。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本金将在上海市土地交易市场收到意向人书面退还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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