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 各小区、村屯封闭式管理

未知 2022-03-28 11:37

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 各小区、村屯封闭式管理 


肇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

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出、内防扩散”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交通管控

1、从3月28日7时30分起,对出入肇源县域的所有道路设卡,实行24小时交通管制。县域内所有城乡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一律停止运营。应急车辆、生产生活物资供应运输车辆、生产企业车辆凭通行证,乡镇、社区、单位证明及48小时核酸报告出入,其他车辆全部禁止出入县域。县域内其他车辆凭通行证上路。

2.全县各小区、村屯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保留必要的1处出行通道外,其他出入口全部封闭,疫情期间非本小区、本村人员不得进入,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要进行测温、扫“双码”,并做好登记。

3.居民每户每3天可允许1人次出入购买生活及医疗用品,出入人员要全程戴口罩、测温、扫“双码”。社区和物业公司要按照要求,做好对电梯轿厢、垃圾桶、楼道门等小区公共区域的预防性消杀。

二、严管经营场所

4.县域内除保障民生用品的超市、食杂店、菜店、粮油店、药店以外的所有营业场所一律停止经营活动。

5.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经营,严禁哄抬商品市场价格,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6.允许营业的场所要严格做好消杀、通风、“一米线”等工作。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不准接待未佩戴口罩、不扫码验码的顾客。居民购物必须戴口罩、扫“双码”、接受验码和测温。

三、严守重点场所

7.公安“两所”、养老机构、精神康复医院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和有关规定,做好日常消杀、通风。养老机构、精神康复医院不再接收新入院人员。

8.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全部取消线下教学、培训。

9.除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专班成员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和党政机关下沉干部外,全县党政机关实行网上办公,工作人员自觉、随时接受防疫工作调配。

10.水、电、热、气等生产生活物资保供企业以及无法停产的工业企业,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其他企业暂时关停。

11.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一律关停,住院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陪护。居民有发热、腹泻、呕吐、咳嗽等“十大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拨打120,做好个人防护,经转运至发热门诊就医,并如实告知个人近14天行程信息。

四、严控聚集活动

12.广大居民无特殊情况,请居家暂停流动,不得走亲访友、串门聊天,严禁聚餐聚集,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3.全县各类大型活动和会议一律取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媒体,掌握有关疫情的最新消息。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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