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住建厅回应撤销“公摊面积”

未知 2022-09-01 09:26

内蒙古住建厅回应撤销“公摊面积”



 

就媒体近日热议的撤销“公摊面积”一事,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商场处有关负责人回应说,“住建厅网站上登的是一个上报住建部的主张,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

这名聂姓负责人介绍,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凤华提出的《关于标准房子“公摊面积”的提案》,近日内蒙古住建厅网站专门做了回复。

该网站刊登的《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18号提案的答复》一文中这样写道:您提出的《关于标准房子“公摊面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诚如您所指出的,现在,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买卖和确权中遍及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阔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少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践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形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胶葛。

该网站接着写道,您提出的在商品房买卖中运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根据,对避免呈现“公摊面积”无序添加,削减购房进程中的矛盾胶葛,保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活跃的效果。

记者了解到,正是在此背景下,内蒙古住建厅将撤销“公摊面积”的主张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主张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住建厅网站在回复中以为,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根据,现已实施多年,而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如果变革计价根据首要必须修正完善相关配套准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法,做好宣传、普及和解说证明作业,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完成计价根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而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

内蒙古住建厅表明,下一步将依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活跃研究,推进在商品房买卖中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根据作业,活跃解决购房进程中套内面积不透明的问题。

撤销“公摊面积”究竟难度几许?

北京市法大(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海龙表明,撤销“公摊面积”这一议题已被外界评论多年,不久前报道的青岛市民李某购买110平方米房子到手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的事例曾引发广泛评论,因而广阔民众强烈呼吁撤销“公摊面积”有必定的现实含义。

朱海龙以为,撤销“公摊面积”是一个归纳性的议题,其相关的问题较多,不可能一蹴而就。

在朱海龙看来,内蒙古住建厅将撤销“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主张上报住建部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促进官方层面临撤销“公摊面积”议题的可行性、操作难度等进行归纳评估,对推进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具有极大的促进含义。

朱海龙说,现阶段最重要的是,怎么推进“公摊面积”的标准透明,消除“公摊面积”的暗淡地带,探索出一套契合现状的“公摊面积”标准机制具有必定的现实含义和可行性。

朱海龙以为,撤销“公摊面积”还应归纳考量,充分考虑多方利益,从撤销“公摊面积”的动议到最终相关配套准则调整是一个绵长的进程,无法一步到位,尚需必定时间,但内蒙古住建厅将撤销“公摊面积”的议题从舆论迈向实质推进,对于推进相关立法具有活跃含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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