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新规,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未知 2020-01-21 09:35


婚姻新规,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乡下,一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地方。现在农村生活水平变好了,但是依然有大部分人打着光棍,一大部分原因是高额的彩礼和必须要买的额房子,有这样一种说法,中国的丈母娘推高了全国房价的水平,虽然是一句玩笑话,但并非无道理。

婚姻新规,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不顶用!财产分割以4种情况!

毕竟,丈母娘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没吃你家一粒米,没花你家一分钱,就是希望找个能买得起房的对象,最好能在房产证上加上女儿的名字,给生活一个保障。房子是结婚的大事,也是离婚时男女双方关注的焦点。

随着时代的变迁,居民思想水平和教育程度都得到了相应的提高,思想也变得更开放,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据民政局数据统计,从1987年到2017年,我国离婚率由0.55%上涨到3.2%,从03年开始处于连续上涨的过程。

离婚不单单是感情的问题,还是财产分割的问题,谈及财产再分配,除了工资、经营收益等各类共有资产以外,房产分配则是重要一个环节。目前绝大多数家庭财富都是以房子的形式来体现,因此离婚分割房产成了重中之重。

这也是最容易出现争议的一个环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买房的过程中,很多人会在房产证上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那么这到底合不合理?根据《婚姻法》规定,房产证上加谁的名字,不再是财产分配,而是这4种情况。

1、结婚后购买的房子

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换句话说,结婚后买的房子,哪怕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全款购房

从法律意义上讲,房子是你们婚前购买的,但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归该人所有。即房屋的登记制度(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所有。如果一方婚前全款购房或者贷款后独自一人还清全部贷款,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这一方所有,并不会因为结婚而改变房子的归属关系,所以离婚时,另一方自然就不能要求进行房产分割。

在这需要注意,如果婚前或者婚姻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的房产赠予另一方,而且也的确发生了过户行为,那么离婚时则可以要求分割,不然不会进行分割。

3、婚前,其中一方付了全款

在结婚之前,其中一方个人出资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了款,房产证上也只写了自己的名字,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这类也是常见的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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