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张布告“见证”71年前桂阳解放历史

未知 2020-09-15 15:41
两张布告“见证”71年前桂阳解放历史


71年前,桂阳是如何解放的?9月15日,桂阳县委党史研究室工作人员提供的两张布告“见证”了桂阳解放时军政人员的执政情况。

桂阳县委党史研究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日前,他们在查阅桂阳县档案馆馆藏档案时,发现了两张解放初期的布告。

第一张布告,土黄色纸,印有红色长条格。布告毛笔书写,全文200多字,主题为:关于敌军败后的军用品处理办法。布告提醒社会民众:国民党军队遗留下来的军用物品,不能作为收藏品,自动交出者有奖,违者受罚。落款为红色四方大印及时任桂阳县人民政府办事处主任徐行的签名,颁布时间为1949年10月15日。

据桂阳县党史研究室工作人员查阅,桂阳和平解放时间为1949年10月13日,桂阳县人民政府办事处成立于10月14日。





第二张布告,白色纸,钢笔字迹,落款时间为1950年1月。该布告由当时桂阳县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408团团本部联合发布。

布告表明,当时桂阳县境内,反动军事基础被摧垮,但还有少数残匪特务破坏社会治安秩序。为安定社会,保护群众利益,特别作出一些规定。

布告规定有6条。内容包括:该县在各个路口设军事岗卡,排查可疑分子;组织巡逻纠查队,排解民众纠纷,镇压不法分子;各客店、旅馆要对住宿人员进行登记,当地居民要记录各家户口情况,军政人员将检查。

布告落款处盖有“桂阳县人民政府”的红色印章,并署有“县长雷天一、团长赖振骅、政委俞清标”等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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