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未知 2020-02-02 11:29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明朝嘉靖以后,吏治日益腐败,国家机器的运转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朱元璋定下的很多便民政策也都变了味。可以说,此时的大明已经烂到了骨子里,中央的皇帝欲壑难填,各地的官员横征暴敛,无所不用其极。各地民众被逼落草为寇,占山为王,一时间狼烟四起,大多是曾经的“良民”。在这种情况下,大明急需能员干吏重整河山,就在这个危急存亡的紧要关口,从徐阶到张居正,涌现出了一批能干的官僚,而潘季驯就是其中之一。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历史背景

当时的大明王朝,正处于嘉靖帝—隆庆帝—万历帝时期。在嘉靖帝朱厚熜登基后,承平日久的帝国内部暗流涌动,危机四伏。嘉靖帝在坐稳皇位后,更是开始热衷于道教和神仙方术,其提拔的主要官员,并不以才干为标准,而是以是否擅长写青词作为标准,严嵩父子正是靠着这个“一技之长”上位,并长期把持朝政。

贪求长生的嘉靖和孙子万历一样,长期不上朝,但这并不意味这嘉靖放松了对权力的控制,利用明朝特有的特务系统和太监干政体系,嘉靖用家奴牢牢地控制着这个庞大的帝国。此外,为了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和“道术追求”,嘉靖加紧了对各地的搜刮,在明朝前期一度发展兴旺的商业就成了他捞钱的“重点目标”。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从嘉靖十年(1531年)开始,嘉靖屡次打动国库修建自己修炼所需的建筑,这可以从当时大臣的奏疏中看出,比如,在嘉靖19年,时任工部尚书温仁和上疏痛陈道:

二三岁间,内外大工,如宫、如殿、如宇、如坛、如厨库、如陵坟、如碑、共费六百三十四万七千有奇,而承天所请又一百一七十余万,今尚工三十余所,藏竭矣。

嘉靖大兴土木,连属国朝鲜都看不下去了,进香使郑万鹏这样向本国国王描绘当时的“盛况”:中朝大兴土木之役。。。土木瓦石等物积为丘山。。。方造延禧、敬圣二宫,以为皇帝祈祷之所,皆穷其奢侈。”

嘉靖还亲自下诏,要求各地配合供应足够的材料,“一应所需物质,皆就本省输纳”。一时之间,江西、浙江、贵州、湖广、四川等省为了采集木料,可谓竭尽全力。特别是那些被佥派买解大木的商人、木工和手工艺人,更是挣扎在穷困潦倒的边缘,大量的农民、手工业者、商人甚至渔夫和运夫因受不了横征暴敛而外逃,嘉靖本人对这样的情况也非常清楚,曾说(这些材料的采集和运输)“未免出于民力”,不过,高高在上的帝王又怎么会真正在乎民间疾苦,所有一切苛政照旧,甚至变本加厉,地方官员也都有样学样,上行下效,以至于广东沿海地区的珠户(下海找蚌珠的渔民户),不得不逃亡海外谋生存,嘉靖之后盛行的倭寇和海盗,其中的主力其实是官逼民反的中国人。可以说,嘉靖登基之后的各项政策,都把这个国家推向了崩溃的边缘。

潘季驯肃清广东官场

在这种情况下,明王朝虽然表面上还很是庞大,但内部早已腐蚀败坏,空有其表了。当此之时,诚危急存亡之秋也,在时代巨变的当口,往往就会出现巨人力挽狂澜,张居正即其人也,而潘季驯,虽然在影响力和重要性上不能和张居正比肩,但同样是明朝中期厉行改革的重要人物,他在广东的一系列政策,堪称张居正万历变法的先驱。

潘季驯在主政广东期间,可以说完全施展了自己的政治抱负,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潘季驯在广东的一系列改革和施政业绩。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如前所述,明朝中期,也就是嘉靖登基后的广东情况非常糟糕,在当时一向被称为“多盗之区”,由于官方的压迫深重,广东地区的人民大多穷困潦倒,不得已落草为寇,在当时,广东新宁、新会、新兴、恩平之间,多高山丛林,一时间,当地的亡命之徒窜入诸徭中:“久之,众至万余人,推陈以明为主,号承天霸主”,这货“万人大军”到处流窜抢劫,实力逐步壮大,而只会压迫民众的明朝政府束手无策,“官军讨之数败”。

很快,这把盗火就烧到了临近广东的福建,所谓“当是时,江北、福建、广东皆中倭”,从广东到福建,到处都是草寇和盗贼,到处都是烽火和警报。潘季驯自陈“州县烽火之报,无日不闻”。可以说,当时的广东在某种程度上已进入了某种“无政府”状态。

而这种“无政府”状态,其实是明朝中央和地方政府自己一手造成的。当时的广东地方军政部门,只知敛财搜刮,不知恤民体难;就像金庸在碧血剑中的描述一样,地方官是比贼寇更大、更丑恶的“民之大贼”,既然地方政府只会搜刮自肥,主动放弃了政府的基本职能,广东自然也就成了“无政府”之地了。

潘季驯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在他看来,当地“将不足恃,兵不可用”,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广东地方政府已经烂到根子里了。此外,这些地方官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早已勾结成利益与共、利害均沾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互相包庇,互相掩护,在当地形成了盘根错节的巨大势力网,自以为地处南疆,山高皇帝远,毫不在乎明廷的所谓官员纲纪准则,更不在乎老百姓的呼求和控诉。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潘季驯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他把广东的情况定性为官逼民反:“不幸而民穷起而为盗为乱”。这个判断可以说非常准确,号准了当时广东存在的最大问题。方向对了,策略才不会错。针对这一弊病,潘季驯连下猛药急治,作为广东的巡按御史,潘季驯首先奏请嘉靖把当地的地方官替换成能干且有一定操守的官员,并大力裁减尸位素餐的沆员。

潘季驯不仅看问题准,解决问题的能力更是出类拔萃。在任上,他更是打倒了一名打不到的当地政坛“不倒翁”。当时,潮阳县知县蔡明复不仅贪赃枉法,甚至纵兵劫财,烧屋焚尸,臭名远扬,其犯罪事实也早被查证属实,但此前提督两广军务兼广东巡抚的王钫一再要求潮阳县所在的潮州府将犯官押解到省首府所在的广州府审判,但潮州府竟然回复:蔡明复给假未回。竟然以假期为借口,包庇罪大恶极的蔡明复。此后王钫一再催逼,潮州府则干脆不予回应。可见当时广东官场关系网的深邃严密、乃敢如此明目张胆蔑视法纪对抗上司,实属嚣张已极。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而潘季驯到任后,首先把蔡明复的潮阳知县职位“先行做缺”,直接由巡抚另派官员代替,同时“催齐人卷,委官会问明白,具招解审”。潘季驯雷厉风行的解决了前任巡抚一直未能解决的顽疾,震动了盘根错节的广东官场,打响了第一枪。

自此以后,潘季驯继续大力割除积弊,广东官场风气为之一清,时人赞之曰“首逮潮阳令之贪墨者,吏闻多解绶去,风裁肃然”。当地很多贪墨官员甚至放弃官位逃回原籍,从中也可见当地此前官场的黑暗。

均平里甲法

均平里甲法是潘季驯在广东最大的政绩和贡献,甚至可以说是张居正一条鞭法的前身。

所谓的里甲,是明朝延续蒙元制度,对地方加强控制的一种制度,里甲是明朝的乡村基层组织。明朝以 110 户为一里,一里分 10 甲,分别设置里长、甲长。里甲内的人民要相互知保,施行连坐。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就是建立在这一制度基础之上的。

第一点:“其法先计州县之冲辟,以为用之繁简,令民各随丁力输银于官。”潘季驯均平里甲法的第一个特点是,先根据不同州县的地理位置,是处在要冲之地还是偏远之地,计算当地所需的花费用度,并根据每一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均摊。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第二点:每遇供应过客及一切公费,官为发银,使吏胥老人承买,其里长只在官勾摄公务,甲首悉放归农。”第二个特点是,州县所有的支出,都由官府出钱,委派专门的吏员买办,此外,里甲中只留下里长需要在官府做事,甲长全部“放归务农”,这样就大大节省了宝贵的人力,务农的劳动力更多了。潘季驯的这一改革,是在多年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在该改革施行后不久就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当时“广人大便”,纷纷为之叫好。

嘉靖驾崩后,太子隆庆接位,其幕中重要的参谋张居正高拱平步青云,官至内阁大学士,主柄朝政,这两位当朝宰相都大力支持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执政之后,即拟旨要求各地“如法遵守”,也就是说,他们把潘季驯的这一改革推广到了全国。可以说,潘季驯的改革“已发条鞭之端”。

万历初年,张居正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一条鞭法,特地任命潘季驯为江西巡抚,要求他在江西率先试点,垂范各省,要他把江西打造成一条鞭法“模范试点省”,潘季驯也不负重望,在江西励精图治,大力推行新法,以至江西“四民各安其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小结

明朝自中叶以后,各种问题扎堆,社会积弊丛生,内忧外患不断,可以说已经腐烂到了根子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没有人出面收拾残局,那么明朝很可能无法支持下去了。也正是在这样的危难关头,明朝涌现出了一大批非常能干的能员干吏,从隐忍多年斗倒严嵩严世蕃父子的徐阶,到一手主导万历中兴的张居正。但光靠高高在上的内阁首辅,没有可靠的基层和中层官员,他们再好的方略都无法实施。

 

一条鞭法的前身:潘季驯的均平里甲法

 

潘季驯就是这样的能吏,他不仅有着很强的执行力,自己也有着远大的眼光和战略。正是这样常年扎根基层的官员,才真正了解大明王朝盛名之下的实际情况,张居正的新政之所以能取得成效,不仅在于其制定的一条鞭法,还在于选择了能够理解新政精神,并将其贯彻实施的地方要员。

不过,在明朝的绝对皇权面前,即便像张居正这样做出突出贡献的功臣都免不了死后鞭尸,秋后算账,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都在绝对权力面前诚惶诚恐。明朝本身也缺乏有效的自我纠错体制,当积弊越来越深之后,皇权又压制着真正能干的官员发挥自己的能力,时间一长,自然无法支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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