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在潍县的七年历史功绩

未知 2020-10-19 13:34
郑板桥在潍县的七年历史功绩





被誉为“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一生为官12载,其中任潍县知县7年,与潍县结下了不解之缘,也给潍坊人民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传奇故事。

1746年(乾隆十一年),已经54岁的郑板桥,从范县调任潍县县令。“行尽青山是潍县,过完潍县又青山。宰官枉负诗情性,不得林峦指顾间”,从这首《恼潍县》可以看出郑板桥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很好。然而他自己也不会想到,这将是他为官生涯中最重要的一段经历,不久后他就改变了对潍县的印象,深深爱上这片土地和这里的人民。以至于离任后,在扬州居住的郑板桥曾写过一首《怀潍城》:“相思不尽又相思,潍水春光处处迟。隔岸桃花三十里,鸳鸯庙接柳郎祠。”可见7年的潍县生活还是给郑板桥留下了许多深刻的回忆。

体恤民情,爱民惜民
据《重修兴华县志》记载:郑板桥到潍县上任后,“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贷,或阻之,燮曰:‘此何时?俟辗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发谷若干石,令民具领券借给,活万余人”当年秋,又连续8个月大旱,为减轻农民负担,郑板桥主动“捐廉代输”,拿出他一年的“养廉银”千两之多,代交赋税,救民于水火。
从这段记载可以知道郑板桥上任不久,就遇到潍县连年大灾害,先是海水倒灌,庄稼不收,后来又遇到大旱,一连串的灾难,导致生灵涂炭,饿殍遍野,苦不堪言。他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施救,一面向朝廷据实禀报灾情,请求赈济;一面广开粥厂,让富庶大户煮粥发放灾民。并且以工代赈,大兴土木,兴修城池道路,给灾民提供劳动机会糊口度日。而他自己也节衣缩食,将自己的俸禄全数捐出,到最后危急的时刻,毅然决定打开官仓放粮。
因为郑板桥的一些列利民举措,才让潍县人民度过了灾荒,也记住了这位一心为民的好父母官。

为官清廉,痛恨奸吏
有一年初冬,朝廷派了一位钦差大臣到山东巡查,这位钦差贪婪成性,心狠手辣,所以人们在背地里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三拐子”。这个“三拐子”知道郑板桥为官素来正直清廉,从不巴结上司,中饱私囊,于是早在去潍县的路上就想了一条迫使郑板桥送礼的高招。
“三拐子”到潍县后,派人给郑板桥送了两个大礼盒,里面各装了五十两银子。按照当时官场上的惯例,如果上级官员给下级官员送礼,下级官员必须“收一还十”。银子送到衙门,郑板桥心知肚明,如果不收是明摆着不给钦差大人面子,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可如果他收下这一百两,那就必须要还一千两银子给“三拐子”,这让他从哪里弄一千两银子啊?
怎么办呢?郑板桥思索过后,有了主意,没过多久就让前来送礼的几个人抬着沉甸甸的礼盒回去了。“三拐子”看到礼盒高兴劲就甭提了,他迫不及待地打开礼盒一看,只见里面整整齐齐码放着10个大小相同,又白又干净的大萝卜。其中一个礼盒里还放着一张纸,上面有郑板桥亲笔书写的一首诗:东北人参凤阳梨,难及潍县萝卜皮。今日厚礼送钦差,能驱魔道兼顺气。
这个流传到现在,就成了“烟台苹果莱阳梨,不及潍坊萝卜皮”的说法了。

潍县修城记,重建城隍庙
1748年(乾隆十三年),郑板桥为赈济潍县灾民,采取了“以工代赈”的措施,即招徕饥民出工修城,令邑中大户设粥厂供应饭食,此举既修了城墙,又养活了众人。之后郑板桥亲自撰文并书写了《修城记》,记录了当时修城的情景。
《修城记》记述了郑板桥知潍县时,为加强城防,以备不测,易土筑城墙为石砌。其费用,不花国库一文,亦不从民间百姓中聚敛,而“量诸绅士出之不难,举行甚乐”,遂将修城任务分派给他们,“各任各段,各修各工”,官府仅“聿观厥成而已”。
1749年(乾隆十四年),郑板桥就任潍县知县的第四年,经年失修的潍县城西城隍庙,在某日的大雨中倒塌了。郑板桥在视察之后,建议修缮,得到了乡绅们的附和、资助。三年后,城隍庙修葺一新,作为县太爷的郑板桥于1752年(乾隆十七年)五月作成《新修城隍庙碑记》志其事。
由此一二事,郑板桥为官清廉,关心民间疾苦,可见一斑。

1752年(乾隆十七年),郑板桥愤然辞官后,离开潍县回到扬州老家。临行时,全城百姓都来送行,郑板桥雇了三头毛驴,一头自己骑,一头让人骑着前面领路,一头驼行李。据传,那日城内万人空巷,“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他的诗词书画到现在还是人们收藏的珍品,他的故事在潍县人民中传了一代又一代,他留给潍县的,是经年不衰的历史印迹,是千年不朽的文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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