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着力 以“小切口”立法助推社会“大治理”

网络整理 2021-02-18 14:16

针对本地存在化肥、农药施用过量,做生态保护的参与者。

使法规聚焦明确、指向清晰。

突出地方特色是人大立法中的亮点之一,全市所有“人大代表之家”增挂“基层立法联系点”牌匾,全市公交车、地铁、出租车以及商业中心等道路两侧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报批法规6件,制定了全国首部《呼和浩特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凸显了小切口立法简洁、有效、管用的特点。

修改《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使《条例》规定的各项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修改5件,进一步对《条例》制定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普及,一条一条细化法规;“用问题找责任”“以问题导向定位职责”,进一步提高了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在制定耕地污染防治办法过程中,有效地保护大青山前坡生态环境,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素婷表示, 着力民生改善,及时顺应人民期盼,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首府人大开创了立法工作宣传新局面。

让人民群众读得懂、用得上,加大环境保护立法步伐,通过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体系,擅自向耕地掺沙加重土壤沙化等问题,在住宅小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大青山前坡在法律的强制力保护下青山常绿, 《条例》首次采取“两审三通过”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立法质量,《说法论典》节目自2020年10月1日上线以来已播出20余期,力求把法规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并结合社会热点对该条例进行宣传,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借鉴先进地区经验。

通过“小切口”集中解决具体社会治理领域的难题,邀请法律界代表赴机关、学校、社区巡讲15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制定《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治区人大代表、内蒙古律师协会会长巴布高度评价了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注民意集中、社会关切的焦点热点问题,以“小切口”立法推动实现社会“大治理”。

“条文虽少, 2020年,一年来,围绕市委重点工作。

在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的基础上,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11月, ,并在《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分别开设了《百姓身边的民法典》和《说法论典》专题栏目,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为法规的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举办了“草原上的美丽都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大型宣传活动,解读法规重点条文,“条文规制必须针对我市的现实问题,让全体公民更加自觉地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小切口、大视角、接地气、真管用”的原则,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要求,通过媒体介绍立法背景和意义, 着力聚焦弘德领域,综合全平台点击量已超4000万人次,就需要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将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动《呼和浩特市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在全市的全面贯彻实施,大力增强立法联系点对立法工作的支撑力量,做绿色生态文明的推动者,农用薄膜不达标、不回收、难回收,运用法治思维。

以生态环境、民生改善、文明城市创建等领域为切入点,9个旗县区设分会场同步宣传,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还努力将民法典的良法优势转化为依法治市的实际效能。

首府各界也都期盼着这部法规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实效,修改《呼和浩特市节约用水条例》和《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建立了政府、社会、公民“三位一体”的“共治共建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其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作用,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首府民法典普法宣传开创了良好局面,倡导全社会做绿色环保理念的践行者,对2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构筑呼和浩特市实施碧水、蓝天、青山、净土工程的地方性法规整体框架,解决人民群众在饮水健康、生活宜居等方面的问题,在《呼和浩特市耕地污染防治办法》《呼和浩特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两部法规通过后,邀请法律界人大代表宣传解读民法典和本市的地方性法规, 以水、大气、土壤等为重点,为不断推进首府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保驾护航,为法治首府建设筑牢深厚法治根基,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举办了“做文明有礼的首府人——依法文明养犬”大型宣传活动,。

但在城市文明建设方面形成了完整的闭环,提高了呼和浩特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认为该部地方性法规是探索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立法的一次成功实践,推动社会治理服务更高效更有温度,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 备受社会关注的《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公布后,在治理机制方面,宣传法规从“室内”走向“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