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10件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未知 2021-11-09 14:56

最高法发布10件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整治力度,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10件整治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5件民事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和5件刑事虚假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5件民事虚假诉讼典型案例涉及执行异议之诉、民间借贷、伪造离婚协议逃避执行、虚构劳动债权骗取拆迁补偿款等实践中常见的虚假民事诉讼形式和手段。

其中,案例1是被执行人甲公司为逃避执行,捏造事实,冒用艾某某等 63人名义提出执行异议而引发系列虚假诉讼,影响极为恶劣,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继续执行,并依法对甲公司从重处罚。案例2中,职业放贷人周某隐瞒民间借贷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已经消灭的债务,对其行为应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处,认定为虚假诉讼。案例3是被执行人的原配偶高某某依据虚假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意图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高某某在民事执行程序中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提出执行异议的行为,妨害了正常民事诉讼秩序,也属于虚假诉讼行为,应予处罚。案例4是甲公司与员工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构劳动债权骗取拆迁补偿款而制造的虚假诉讼,属于典型的恶意串通型虚假诉讼。案例5中,虚假诉讼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又因其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被判令承担相应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行为人因虚假诉讼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叶邵生介绍,此次公开发布的5件虚假诉讼刑事典型案例,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虚假诉讼罪的行为特征、定罪标准、共同犯罪认定、总体处罚原则等法律适用和刑事政策把握问题。

其中,案例6和案例7分别是通过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并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捏造事实骗取民事调解书并据此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等手段实施的虚假诉讼犯罪,对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和定罪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案例8是“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进一步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总体原则;案例9和案例10分别是法院工作人员、律师与他人串通共同实施的虚假诉讼犯罪,明确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律师与民事诉讼当事人通谋、共同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构成虚假诉讼共同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介绍,2017年至2020年,全国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23万件,在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63件系列虚假诉讼案件中,全部顶格处罚,合计罚款6300万元;共审结涉虚假诉讼刑事案件2079件,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包括林某某勾结公证员诈骗老年人房产“套路贷”涉黑案、虞某某特大“网络套路贷”专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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