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如何避免争执上升为暴力?

未知 2022-01-23 15:19

家庭如何避免争执上升为暴力? 


近日,“西安男子当孩子面暴打妻子”一事引发关注。1月22日下午,当地警方通报称,事件中的妻子王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王某飞发生争执,妻子过激言行,双方冲突升级,继而丈夫殴打妻子,造成妻子局部软组织损伤。警方依法对男子处五日拘留,对其妻给予批评教育。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家暴不再是家务事。此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家庭该如何避免言语争执升级为暴力行为?家暴发生后,受害者该如何维权?就相关问题,记者记者专访暨南大学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张鸿巍,进行专业解读。

记者:警方依法对男子处五日拘留,对其妻给予批评教育。从法律上看,这个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张鸿巍:从目前警方所公布的“警情通报”来看,本案至少有两个行为已涉嫌家庭暴力:一是丈夫王某飞故意殴打妻子王某,造成后者局部软组织损伤;二是王某因家庭琐事与王某飞发生争执,其过激行为导致冲突升级。但这两个行为的程度有所不同,前者显然较重。

公安机关依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等规定,分别对王某飞、王某作出了处五日拘留、给予批评教育的相应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此次事件起因是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言行过激导致暴力冲突。根据你平时的调研,家暴发生的心理动机主要是什么?

张鸿巍:家暴发生和升级的原因较多,比如施暴者时常将己方责任有意无意缩小化或最小化而将暴力行为全部或主要归咎于他人,也有施暴者视家庭暴力为维持家庭内部权力而意欲控制另一方言行。一些实证研究表明,当失业、房贷、怀孕或生病等生活重大改变时,家庭成员可能感觉被忽视或缺乏安全感而需要某种被关注度,此时家暴风险将有所增加。还有一些研究显示,若施暴者童年曾目睹或经历家暴,其有可能以后对其家庭成员施暴。许多研究进一步表明,不少家暴行为为后天习得的。

记者:家庭矛盾发生后,想避免言语争执上升为暴力冲突,要注意什么?

张鸿巍:家暴并非不可避免,是可以预防的。第一,需要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家暴的全面认识,特别是树立“施暴者须为其不法行为负责”的意识。第二,鉴于家暴多发生在夫妻之间,应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提倡性别平等观念,积极倡导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第三,可以开设一些家庭/夫妻相处的课程,内容包括导致和促发家庭产生与升级的风险点,使得家庭成员可以在风险点到来之前或之际了解和控制情绪和行为。第四,应当鼓励被害人战胜恐惧,对家暴勇敢说不。第五,社会要为被害人提供更多具有实效的干预和介入。

记者:家暴发生后,受害者可以通过哪些手段维权?

张鸿巍:受害者可以直接选择报警,可向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向当地妇联维权工作站或者妇联与民政部门联合设置的临时庇护所求助。受害者要注意保存诊疗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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