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3名尘肺矿工各获1万国赔

未知 2019-04-18 20:26


贵州3名尘肺矿工各获1万国赔 


贵州福来煤矿三名矿工2016年因以“尘肺病”诈骗社保资金为由被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此后变更强制措施被取保候审。2018年,三人向公安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今日(4月18日)上午,两名矿工以及一名去世矿工的家属接到了赔偿决定书,显示三人分获1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
贵州3名尘肺矿工各获1万国赔 曾因涉嫌骗保被刑拘

其中两名矿工收到公安局的赔偿决定书。 受访者供图
没有起诉也没结案3人认为侵犯人身自由申请赔偿
据此前警方披露的信息,2017年底,贵州公安机关以500多例尘肺病诊断错误为由,将贵州航天医院3名医生以“失职罪”起诉,警方认定其诊断差错率高达92%,造成3000万社保资金流失。在此之前,贵州遵义绥阳县枧坝镇福来煤矿7名被诊断为尘肺病的矿工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拘,后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原因是涉嫌骗取尘肺病社保资金。
2018年9月,当年被刑拘的7名矿工中,王正富、任云庆以及任云凯的家属认为,解除取保候审一年多后,案件未移送审查起诉,警方也未作出撤销案件决定,遂依法向绥阳县公安局申请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
2018年11月,绥阳县公安局作出决定,认为王正富等人的案件“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驳回其赔偿申请。此后,王正富向遵义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遵义警方认为“赔偿请求符合赔偿范围”
2019年2月,遵义市公安局做出《国家赔偿复议决定书》,显示2017年,警方以“证据不足以证实诈骗犯罪行为”,先后对任云庆、王正富终止侦查;当年8月,任云凯被警方以“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
遵义市公安局认为,王正富、任云庆以及任云凯的家属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符合赔偿范围”,赔偿义务机关应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而绥阳县公安局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此前作出的驳回赔偿申请的决定“不符合规定情形”。遵义市公安局遂作出复议决定:“责令赔偿义务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今日上午,王正富、任云庆收到了绥阳县公安局做出的《刑事赔偿决定书》,任云凯因在维权期间去世,其家人作为赔偿申请人拿到了赔偿决定书。
根据绥阳县公安局出具的《赔偿决定书》,王正富、任云庆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各为31天、任云凯被限制人身自由时间为30天,决定分别赔偿王正富、任云庆8919.94元以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两人各自获得国家赔偿10919.94元;向任云凯家属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8632.20元,以及精神抚慰金2000元共计1063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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