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性侵14岁女儿被判13年

未知 2019-10-22 17:43


男子多次性侵14岁女儿被判13年


10月21日上午,四川省邑州监狱的庭审现场,安岳法院对安岳县民政局申请撤销陈某监护人资格一案进行了宣判,依法判决撤销被申请人陈某对其女儿的监护人资格。此前,陈某因多次对自己未满14岁的女儿实施性侵,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据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和安岳法院消息,2016年7月至2018年9月,陈某多次与自己不满14周岁的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时,女儿还未满12周岁。经安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安岳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作为陈某某的监护人,明知陈某某系未满14周岁幼女,长期多次对其实施性侵害,情节恶劣,严重危害陈某某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2019年7月,安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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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岳县人民检察院介绍,被父亲伤害的孩子忍受着身体的痛苦、舆论的压力,父亲还下跪求她改变陈述,亲情与罪恶交织让她煎熬。她几欲辍学、重度抑郁、重度焦虑、自伤自残。年迈的外婆不得不将她接到县城亲戚家生活,但孩子需要独自步行一个多小时上学、放学。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依法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民政局向县法院申请,撤销陈某对其女儿的监护人资格。民政局采纳建议,迅速向法院提出申请。

10月21日上午,资阳市第一起因性侵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在四川省邑州监狱审理,安岳县法检“两长”首次同堂审理。合议庭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陈某虽已受到刑法处罚,但已不再适合担任陈某某监护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经评议后,当庭依法判决自2019年10月21日起,撤销被申请人陈某对陈某某的监护人资格。

合议庭对被申请人指出:“你的犯罪行为对你女儿可能造成一生的阴影,严重危害其健康成长,希望你在监狱里好好改造,深刻反思,改过自新,争取以后出来弥补你对社会、家庭尤其是陈某某造成的伤害。” 被申请人陈某则称:“我不敢奢求孩子和家人谅解,只想好好改造,出去后,做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真正的人。”

据了解,受害的孩子还有尚在上学的年幼的弟弟妹妹,奶奶则体弱多病。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父亲被依法羁押、母亲放弃打工后,全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发放了救助金,并推动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开展资助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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