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贡献“大嫂力量”

未知 2019-11-06 14:14
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贡献“大嫂力量”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妇女已成为农村主要的留守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日照市妇联准确地捕捉到这一社会变化,深刻认识到活跃在农村基层一线的优秀妇女代表和基层妇女干部,以其善表达、易沟通、更具亲和力的优势,完全可以在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日照市妇联立足党政所需、群众所求、妇联所能,创新建立"大嫂调解"机制,通过建立一支队伍、坚持两个结合、构建三级网络、筑牢四道防线,为全市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贡献了"大嫂力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日照市妇联改革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创新建立"大嫂调解"机制,作为群团组织强"三性"、去"四化"和实现妇女自我赋权增能的切入点,动员更多的优秀妇女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当中,逐步探索出一条群团组织参与基层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新路径。

建立一支队伍,打响"大嫂调解"品牌

日照市妇联通过探索创新机制,把活跃在基层一线的广大妇女干部纳入到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大嫂调解员3187人,村级妇女干部等优秀妇女代表占比94%,总体上形成了"一村一大嫂"的工作局面。注重建强队伍。利用妇联在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具有健全组织体系的特点,要求各村至少聘任一名大嫂调解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大嫂调解"队伍向末端延伸。

注重长效保障。联合市司法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村(居民)妇女干部中聘任"大嫂调解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聘任条件、工作程序、评选表彰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大嫂调解员参照人民调解员标准,由司法局根据调解案件的具体情况,给予个案60元-260元不等的合理补贴,充分调动了"大嫂"们的工作热情。

注重优化流程。要求大嫂调解员定期进行入户走访,一旦发现矛盾纠纷苗头,立即介入调解,对于自身不能调解的,及时反映给乡镇或街道,由镇"大嫂维权服务站"牵头组织力量进行深入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复杂案件,建立一对一档案,定期回访当事人,及时了解后续事态和建议,避免矛盾加深、纠纷反弹。通过实践摸索,逐步形成了"定期排查-随机调解-及时上报-定期回访"的链条式化解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抓早抓小。

坚持两个结合,法治德治深层对接

日照市妇联在探索建立"大嫂调解"机制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依法调解、以德调解,法德并重。提高大嫂调解员的法律素养。通过对《大嫂调解员手册》读本辅导、聘请专职调解员和律师同大嫂调解员面对面交流等接地气的培训方式,以案释法,重点讲解调解工作中常涉及的相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以及纠纷化解的方式方法。

2018年至今,已组织法律培训847场次,极大提高了大嫂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调解的能力。加强大嫂调解员的普法宣传。引导大嫂调解员将矛盾调处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如莒县优秀大嫂调解员于召珍,在调解某订婚彩礼退还纠纷上,创新性组织了"调解庭",发动现场群众表达意见,最后再依法调处,达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018年至今,大嫂调解员开展"寓教于案"式的普法宣传2180次,为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供了"妇联新方式"。发挥大嫂调解员的道德示范。将各村居当选的"好媳妇""好婆婆"发展成"大嫂调解助手",通过"大嫂"们的言传身教,以德服人。目前全市已有6792名好媳妇、好婆婆成为"大嫂调解助手"。例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长河村的大嫂调解员、全国最美家庭张永英,几十年来精心照顾长期瘫痪在床的叔公公,在她的示范感召之下,带动了全村敬老爱老之风盛行,多年来全村没有出现一例赡养纠纷。

构建三级网络,调解服务送上家门

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构建起"乡镇-村居-村民小组"三级"大嫂调解"网络,使大嫂调解从"一条线"向"一张网"转变。第一级:在乡镇和街道层面成立"

筑牢四道防线,护航幸福婚姻家庭。

结合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和山东省妇联的"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将"大嫂调解"机制与婚姻家庭辅导创新融合,围绕"结婚前、结婚后,离婚前"三个关键期,构筑以预防、建立平等和睦家庭关系,劝和、化解简单婚姻家庭纠纷,指导、调解婚姻家庭复杂纠纷,评估、离婚调试为主的四道防线。特别是在全省创新性地将婚姻调解程序前置到村居(社区),最大程度的满足了农村广大家庭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的需求,为婚姻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自2018年至今,已为2721对新婚姻当事人提供了婚姻指导,为2579对拟离婚当事人提供了婚姻辅导,辅导率为87.3%,直接挽救家庭2644户,间接惠及家庭793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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