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未知 2019-11-18 16:23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13个方面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在守正创新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不懈推进制度建设

  我们倍感自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探索中确立和发展起来的。同志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宏伟目标。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就团结带领人民为此进行不懈奋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开始了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领导改革开放,开启制度建设新征程。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日益得到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并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全会通过的《决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长远出发,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深刻回答了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了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必将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形成和发展的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得来的,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必然产物。这是我们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立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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