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水平

未知 2019-12-31 16:00
海盐县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水平


海盐县司法局着眼于推动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推进自治、宣传法治、促进德治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夯实社会治理的群众基础,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 

一是创新建立“社工 人民调解”项目化运作机制。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范畴,在全市率先建立“社工 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投入项目经费10万元进行“春雨计划”社工 调解服务项目运作。投入项目经费10万元启动,实现社会组织培育与品牌调解室培育,社工项目与调解资源,社工经历与调解经验“三个融合”的资源叠加效应,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今年全县通过社工参与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450件。 

二激发行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内生动力。拓展人民调解重点领域,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集中、易发的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延伸,成立医调、交调、消调、婚调等共7家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57家,省级以上开发区调委会2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专业化的调解服务需求。建立县人民调解协会,入会单位会员22个,个人会员65人,架起了人民群众、调解员、政府部门沟通桥梁。 

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引导“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人员、乡贤等社会人士通过选任、聘请等方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注重挖掘退休调解员、群众基础好热心调解的村民小组长、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社区)干部等力量,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吸纳知名律师、心理咨询师、行业专家等骨干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力量。今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新聘任一批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县共有专职调解员57名,建成个人品牌调解室18个,其中市级4个,县级14个,建立纠纷信息员队伍287人、调解社会志愿者队伍386人、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13人。 

四是持续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大力推行“一村一顾问”制度,结合基层网格化治理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乡规民约”自治规范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今年来,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参与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58次,提出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法律意见建议54条,列席重要管理活动和会议19次,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41人次,协助矛盾纠纷调解40件,接受委托参与诉讼、仲裁或其他涉法非诉讼事项18件。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4个、市级64个、县级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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