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公开信质疑中疾控“萝卜招标”!

未知 2020-04-06 13:49
华大智造公开信质疑中疾控“萝卜招标”!

华大集团子公司华大智造在其官网发文,直接质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个基因测序仪采购项目存在“萝卜招标”,中标价格高出市场价近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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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华大集团子公司华大智造在其官网发布《程序不正义,结果无意义——致中国疾控中心的一封公开质疑信》一文,直接质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CDC”)的一个基因测序仪采购项目存在“萝卜招标”,中标价格高出市场价近一倍。

4月2日公布的成交结果显示,北京微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Illumina iSeqTM100以498.8万元中标。illumina是美国公司,也是基因测序领域巨头。


致电该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女士,对于华大智造的质疑是否属实,其表示“不方便透露太多,我们会以正当的方式给他们回复”。

华大智造作为这项采购的应标企业,针对成交公告提出了三点质疑:

质疑1:该采购项目是否存在“定向招标”?

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部分有如下设定:

(1)“3.1.4扩增原理:桥式PCR扩增和序列识别同时进行。”

华大智造表示,这里的桥式PCR扩增是美国某基因测序公司测序仪的独有过程,将此项原理性描述作为限制性条款,具有单一指向性和排他性。

(2)“3.2.7读长:双端测序≥2*250个碱基。”

华大智造表示,目前在行业内,所有的基因测序仪在测序读长的模式设定上,一般既有单端模式,也有双端模式,本无优劣之分。部分厂家的基因测序仪读长甚至可以超过1000个碱基以上。而此处限定双端读取,读长≥2×250个碱基,却直接指向美国某基因测序公司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华大智造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等有关描述有明显的排他性,已严重违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质疑2:该采购项目成交单价为何高于市场价近一倍?

成交公告显示,该采购项目的最终成交单价为美国某基因测序公司iSeqTM100的49.88万人民币,而该款仪器的目录价为2万美元,在中国市场的历史成交价为26.9万元人民币(2019年)。

华大智造称其按照程序参与应标,考虑到支持国家疾控平台建设,主动将基因测序仪MGISEQ-200降至24.9万元人民币,且这台测序仪已在国内外的疫情攻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结果,华大智造认为CDC病毒病预防控制所“不选好的,专选贵的”。

质疑3:该“应急政府采购项目”是否真的很急?

华大智造称,该采购项目于3月26日(上周四)18:51发布应急采购谈判,在3月30日(本周一)13:30开标,在4月2日成交(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2日18:26)。值得关注的是,公示期只有1个工作日,也就是4月3日一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illumina此前与华大智造、华大基因有过多次专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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