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推动三类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未知 2020-04-14 10:00
佛山推动三类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4月13日,笔者从佛山市委组织部获悉,佛山决定在全市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以此发动在职党员“八小时外”参与社区防控。
 
    根据相关部署,在职党员一般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确有困难的党员,可从户籍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中选择一个前往报到。党员首次到社区报到时间需在6月30日前,且之后每半年到社区报到不少于1次。在职党员未按要求到社区报到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党员到社区报到后,要关心所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建设,努力为社区各项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同时,党员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主动领岗尽责,做到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佛山鼓励在职党员担任党员楼长、物业住宅小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参选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此外,党员应当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八小时外”的监督。
 
    与此同时,社区党组织需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党员服务窗口,登记报到党员的基本情况,并将报到党员编入志愿服务队,引导报到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对报到党员进行设岗定责。社区党组织还需建立专门工作台账,记录辖区党员报到的时间、提供的资源、参与的活动、开展的服务等。
 
    此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必须督促本单位全体在职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报到,并收集本单位在职党员报到回执。单位党委(党组)要不定期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适当方式,了解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参与社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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