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加快培育200家创新型企业!

未知 2020-07-08 10:29
威海加快培育200家创新型企业!

7月7日上午9:30,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胡涛,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刘俊介绍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包括总体思路、选择标准、培育目标、培育措施、组织保障五个方面。突出主攻方向

自2020年至2022年,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通过精准服务和政策集成,培育200家产业领域新、技术水平高、成长速度快的创新型企业,构建“小升规、普升高、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体系,为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量化入库指标

为确保入库企业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成长性,具备快速发展为规上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甚至独角兽企业的潜质,按照基本条件、产业领域、创新指标、财务指标4个量化指标,从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级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双千活动”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中,好中选优,优中选新,新中选快,剔除“冲击新目标”双百企业及其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后,筛选出符合条件企业200家。

明确发展目标

为确保培育工作方向明、发力准,进一步凸显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效,明确了到2022年底的4个发展目标:成长速度,入库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达到90%以上,拥有研发中心的企业数量占比达到50%以上;升规纳统,规上企业数量占比达到90%以上;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占比达到30%以上。

目前200家入库企业中有高新技术企业147家,有研发机构的企业74家,规上企业96家、规下企业104家,挂牌企业54家。强化培育措施

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和政务服务,把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激发出来,把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路径及时挖掘出来,营造崇尚创新、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出6大项具体措施:

强化财税支持,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较高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集成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现有涉企扶持政策;突出创新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攻坚;加大金融支持,通过产业基金投资、信保基金增信、科技支行扶持、投贷联动试点、银行放贷激励、资本市场补助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综合发力;实施精准服务,开展区县领导直接联系、市直部门分头帮包、“四张清单”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等;加强人才培养,采取人才公寓安才、英才计划引才、企业家培训育才等措施。加强组织保障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动态管理、抓好政策兑现、强化考核督促,整合集聚优势资源、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的整体推进合力,确保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抓实抓透抓出成效。

什么样的企业能进入创新型企业培育库?

在入库企业认定方面,创新型企业需满足4个量化指标:基本条件,须经营、纳税和信用良好的工业企业,且与冲击新目标企业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不重复;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指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4件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财务指标,上年度营业收入或利润增速原则上不低于10%,或3年内可实现升规纳统的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调度分析企业发展指标数据,及时调换补充成立时间短、研发强度高、项目储备多、发展潜力大的新生代创新型企业。

入库企业能享受到哪些扶持政策措施?

出台专属奖励政策,结合创新型企业的高成长属性,量身定制了新的扶持政策,每年对营业收入增速较高的企业给予5万元至10万元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和市场开拓。

集成现有扶持政策,对创新型企业首次纳统且纳统后营业收入保持10%以上增幅的给予连续三年奖励,对创新型企业的高水平技术改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创新平台、拓链招商、境外展会等项目给予奖补,推荐创新型企业申报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重大专项、节能降耗等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将创新型企业全部纳入创新券补贴、科技支行政策扶持、大学生“521”津贴支持、企业家“青蓝接力”行动学员班、威海政企直通车平台、区县领导直接联系和市直部门分头帮包范围,围绕创新型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探索开展“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的保姆式服务,统筹全市政务资源推动企业加速规模裂变、加快梯级成长。

科技部门有哪些具体举措?

提供精准支持和服务。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等相关政策开展专题线上辅导。遴选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引导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面向创新型企业开展优质服务,对企业在创新研发活动中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发生的费用通过创新券给予补贴,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千帆计划”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其他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

做好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

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市级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每家奖励10万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75%加计扣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按调整后税额标准的50%执行等税费优惠政策。

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与企业冲击新目标行动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与企业冲击新目标行动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冲击新目标入库企业、后备库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共同组成了威海最具实力、最有活力和最富潜力的“100+100+200”企业发展梯队。两者的服务对象和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企业冲击新目标行动,服务对象是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中具有“链主”地位的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工作重点是通过扶持入库企业和后备库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实现七大千亿级产业集群攻坚突破。而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服务对象是产业领域新、技术水平高、成长速度快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工作重点是通过激发入库企业发展潜力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培育杀手锏产品,助推企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

两者的工作方法和总体目标是相同的:都是将分散在各级各部门的零散政策措施整合起来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推进、政策扶持、金融支持、技术支持、产业链对接、人才培养、解困纾难等精准服务,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助推企业做强主业、做实基础、做大规模,形成“大企业冲击新目标、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的梯次发展格局。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