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在通报文件第一位的是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张睿为通讯作者、闫晓菲为第一作者的论文“Interleukin-37 mediates the antitumor activity in colon cancer through B-catenin suppression”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
43岁的张睿现为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他曾获辽宁省自然科技成果二等奖、获辽宁省自然科技成果三等奖、辽宁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第十一届辽宁省辽宁省青年科技奖。
他还承担了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辽宁省重点研发项目计划,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了SCI论文超过40篇。
中国医科大学终止张睿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责令退回项目资金,取消其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资格等;取消闫晓菲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格5年。
中国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于韬同样存在购买论文问题。通报显示,于韬为通讯作者、刘宏旭为第一作者的论文“Reduced mir-125a-5p level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tumour progression”系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