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引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

未知 2019-04-29 15:28
东莞将引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



  ■我市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等十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需要科学家团队的智力支持。图为在智博会上莞企展出的机器人 资料图片 蓝业佐 摄
  近日,全市科技创新暨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大会召开,并发布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第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
  《实施意见》提出,自2019年开始,我市3年共引进10个具备颠覆性、变革性技术水平的战略科学团队,推动我市一个或多个产业整体升级,给东莞市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引进的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我市给予全方位的资助和跟踪服务,对获立项的团队将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我市科技型企业、高校等单位均可申报
  《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3.0%以上。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拥有一批国际化创新型领军人才,掌握一批颠覆性核心技术。要实现这个目标,人才团队的引进必不可少。
  根据《实施意见》以及《东莞市“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我市提出引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我市对人才团队引进的领域以及条件有相关要求,市科技局将负责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的申报受理以及专家评审工作。”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表示,我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均可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报。而市外团队作为申报对象的,须立项后三个月内在我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单位实施项目。
  从申报的领域来看,我市对人才团队的引进主要集中于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等十大战略新兴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入选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立项的团队或个人,不得再以已入选的成员或项目申报东莞市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此外,对于已获得其他市级项目立项或配套资助的,不得以同一项目再申报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的产业化进行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孵化不少于一家产业化公司,团队须持股35%以上,孵化的产业化公司完成团队项目合同约定的经济指标不低于35%,未孵化产业化公司或未完成规定经济指标的项目不予验收。
  对获立项的团队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对于此次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的引进,我市将给予诸多政策资助。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介绍,我市将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按照小额起步、逐步加码、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支持;为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提供贴身服务,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落地一个、服务一个的方式,每个团队项目配备一名项目专员,负责对项目研发进展、团队建设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提出评价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对获立项的战略科学家团队,根据团队项目进展,市财政分期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资助资金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良好的项目自筹资金配套能力, 当项目申请资助额度未获足额批准时,缺口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配套补足。

 
  资助经费立项后将分期进行拨付,第一年,给予确定资助总金额20%。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给予确定资助总金额 10%。第四年、第五年,中期检查良好等次(含良好)以上的,每年给予确定资助总金额25%,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剩余10%;中期检查合格的每年给予确定资助总金额15%,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剩余30%。
  不仅如此,项目通过验收后,对成长性好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及产业化公司,根据团队项目实际需求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报请市政府予以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值得一提的是,团队带头人还可享受我市 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住房,在我市全职工作满8年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
  记者了解到,市科技局将加强战略科学家团队项目跟踪服务,为团队提供产业对接服务、市场对接服务、空间对接服务、投融资服务、研发合作服务、人才生活服务等多方位的支持,为团队孵化的产业化公司优先提供落地选址服务,对接各孵化载体,给予产业化公司相关优惠孵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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