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帮助基层团干部和农村青年提升获取金融服务和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服务,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中国银监会团委决定共同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小额贷款政策解读、金融知识普及等方面的培训,使基层团干部全面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熟练掌握小额贷款等方面的金融知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使农村青年了解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贷款额度、贷款方式和贷款程序等,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的创业热情,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培训时间和方式
各省(区、市)团组织要按照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集中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2月10日至3月31日,利用全团农村青年春季培训行动开展集中培训;4月1日至8月31日,利用各级各类培训班开展集中培训。分散培训由各省(区、市)团组织联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进。
三、培训对象
主要以县(区)团委书记为主,包括县、乡、村三级基层团干部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广大农村青年。
四、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意见》相关条款、细则的解读;农村金融基本常识,包括小额信贷和农业小额保险知识及有关政策法规;各基层团组织在实施小额贷款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方法。
五、具体措施
1.认真组建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家服务团。各省(区、市)团组织要联合银行业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组织金融专家和信贷业务骨干,成立省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家服务团,结合各地实际需要,积极开展专题讲座、咨询服务等活动,为培训工作提供师资支持。团中央联合中国银监会组建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家服务团(名单见附件),为各地培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2.广泛组织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题培训班。各省(区、市)团组织要依托团校、共青团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各类团属阵地,通过举办不同层次、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培训班、学习班,也可通过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等途径,集中时间分期分批对基层团干部和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进行小额贷款知识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在1年内对所有县(区)、乡镇团委书记轮训一遍。
3.积极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知识问答》指导手册和《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知识大讲堂》DVD的发放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的开展,团中央与中国银监会组织金融专家,专门编写了操作性强、简单易懂的指导手册,并录制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大讲堂DVD,广泛发放全国4万多个乡镇团委。各省级团委要认真组织好指导手册和DVD的发放工作,充分利用好这批教材开展好培训工作。
4.配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大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各省(区、市)团组织要积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加大对农村地区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力度,帮助基层团干部和农村青年全面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和有关要求,提高农村青年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认知度。
六、有关要求
大力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是全团一项极其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基层团干部和农村青年培训的主要内容,尽快与当地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达成共识,制订培训工作计划,提升工作进度和效果。要广泛动员团内外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和相关培训工作的影响,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家服务团名单
联系人:黄大伟 郭启华 张 豪
电 话:010-85212455 85212805 85212453
电子邮箱:ncfzc@126.com
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2009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