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帮助广大团干部学习掌握小额贷款工作文件及相关知识,更好地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于2009年2月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培训工作,明确下一阶段培训的工作任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培训采取远程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远程网络培训依托中组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中青网和创业中国网开展,面向全体团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集中培训由团中央分三期培训300人,面向各省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部分地市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和县(市、区)团委书记,原则上每期不少于3天;分散培训由各省(区、市)团委统筹安排,以市、县级团委为单位,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基层团干部和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开展。
二、培训主要内容
1.《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金融政策法规的解读。
2.农村金融基础知识,包括小额信贷和农业小额保险知识。
3.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实务。
4.交流团组织在开展小额贷款、就业创业项目和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5.团中央、团省(区、市)委关于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关安排。
三、远程网络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全体团县(市、区)委书记、乡(镇)团委书记。
2.培训时间及方式:5月20日下午2:00,依托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中青网和创业中国网(www.icycn.com),采取电视教学节目与在线视频播放相结合的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远程网络培训点集中收看。
3.有关要求:县级团委组织本辖区乡(镇)团委书记集中培训。各省级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于5月18日前上报远程网络培训点名单,于5月22日前上报远程网络培训参训人数和培训信息。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将对各地远程网络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四、集中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各省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部分地市级团委农青(青农)部长和部分工作基础较好,能够发挥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示范带动作用的县(市、区)团委书记(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培训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5月13日—15日在浙江省团校培训,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10省(区、市)参加。
第二期:5月24日—26日在中央团校培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10省(区、市)参加。
第三期:6月3日—5日在重庆市团校培训,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11省(区、市)参加。
3.相关费用: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自理。
4.有关要求:各省级团委要认真做好参训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并于5月11日前将《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班参训回执》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五、分散培训安排
1.培训对象:县、乡、村三级团干部以及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
2.培训师资:各省(区、市)团委可联合银行业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统筹安排师资力量,组织金融专家、信贷业务骨干或省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专家服务团成员,为培训班学员授课。
3.有关要求:培训由各省级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青农部)负责组织,原则上在8月31日前分期分批组织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各省(区、市)团委在5月22日前将培训方案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同时,各地要广泛动员团内外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和相关培训工作的影响,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1.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培训班参训回执
联系人:张 豪、汤志锋
电 话:(010)85212453、85212455
传 真:(010)852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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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