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团委,各银监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广西区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桂林市商业银行: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金融形势,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广西青年自主创业,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继续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作贡献,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共青团广西区委、广西银监局决定在全区实施“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现将《“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尽快制定本系统的实施细则,于4月15日前报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古城路4号,共青团广西区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邮编:530022,联系电话:0771—5882002,电子邮箱:gxqnb@163.com)。
请桂林、百色银监分局将本方案转发至辖内村镇银行。
附件:1.“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实施方案
2. “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领导小组名单
3. 广西青年创业贷款申请表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2009年4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