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共青团大田县委、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针对农村青年创业发展缺少资金问题,把金融扶持作为服务农村青年创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健全农村创业青年资信档案,在全县开展信贷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发展工作,有效服务了农村青年增收成才,优化了农村青年创业环境。
一、出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优惠政策
2007年大田团县委联合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门成立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领导小组,联合制定并下发《大田县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试行方案》,给予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三项优惠措施:1.简化贷款手续。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2.贷款利率优惠。青年创业贷款利率对比同期同类贷款执行利率下浮10%,同时规定对获得团省委、团市委表彰的青年贷款利率下浮15%;3.优先安排贷款。信用社优先安排农村青年的创业贷款,确保满足农村青年各种合理的创业贷款需求。
二、建立农村创业青年资信档案
信用社根据团县委推荐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名单和自愿申请农村青年名单,组织信贷人员进村入户,对申请人员的创业项目、产业名称、基地规模、生产能力及市场、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摸底,对农村青年的基本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调查,逐户建立农村创业青年资信档案,填写《农村青年资信档案表》。
三、评定农村创业青年信用等级
由信用社主任、乡(镇)团委书记、信用社副主任、信贷员、主办会计(不低于4人)组成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对农村青年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评定小组根据农村创业青年资信档案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信用记录逐户量化评比。农村青年的信用等级分为四级,即优秀、较好、一般、较差。评定后,评定小组将评定等级进行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四、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领导小组根据信用等级评定小组评定的农村青年信用等级,对前三个信用等级(优秀、较好、一般)的农村青年进行授信,发给贷款证。授信金额为0.5万--10万元不等,其中0.5万--1万元为信用贷款,不必提供担保,超过1万元的贷款应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抵押。目前,全县共对186户农村创业青年进行授信,发放农村创业青年贷款证186本,累计发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1437万元,没有一笔不良贷款。
(供稿:团福建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