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农村青年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更好地帮助和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团河北省委和河北省农信社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联合出台并印发了《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1.开通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对团组织推荐的农村创业青年,农信社通过“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实施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评估、优先安排信贷资金。其中,对省级以上(含省级)创业致富带头人和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青年领办人协会会员,农信社将在贷款利率、额度、期限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信贷支持。
2.贷款利率更低,贷款额度更加灵活。《办法》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贷款上限等方面取得了突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比农信社会员所享受的上浮100%低80%,比其他客户的低100%以上;贷款额度不仅限于小额贷款(3—5万元),对于符合条件的二次创业的农村青年可根据实际需求放贷,最高不超过当地县市信用社权限;全省贷款总额上不封顶,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村创业青年均可申请贷款。
3.共青团组织与农信社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办法》对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农信社系统协同合作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管理权限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办法》要求各级团组织和农信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涉及合作的重大问题,在不违反《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双方工作职责。
(来源:团河北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