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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隶属山东省菏泽市,共12个乡镇和1个开发区。目前,除1个乡镇因没有合适人选尚未配备外,其他乡镇和开发区均已配备了专职团委书记,县直的23个单位中也有10个单位配备了专职团委书记,这22名基层团委书记平均年龄33.5岁,均为专职专用。此外,成武县46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村级团支部书记由两委成员兼任,其中13个村还配备了专职团支部书记。
成武县配备的专职团干部真正实现了专职专用。一是专职团干部所在团委是由由县编制办所确定的所在乡镇或单位的正式机构;二是专职团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正式任命且不兼任其他职务的团干部。
一、推动相关文件出台。为保证团干部的专职专用,成武团县委依据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共青团菏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菏组通字〔2002〕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菏组发〔2005〕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成武县实际,联合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县以下团干部配备的意见,并据此贯彻执行。
二、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成武县基层团委书记的选拔任用程序主要分为四步。第一步,由所在乡镇或单位推选出初步人选,上报团县委;第二步,团县委审核通过后报县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审核确定考察对象;第三步,由组织部、团县委联合进行考察;第四步,由组织部下文确定正式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选,由组织部下文正式任命。
三、坚决贯彻落实。1.成武团县委深入乡镇、村和县直单位进行调研,基本摸清了基层团干部年龄、学历状况和配备、使用情况。2.依据文件与各乡镇和单位党委充分沟通交流,引起他们的高度重视,促使他们按照文件要求选拔配备团干部,对年龄、学历不符合的团干部进行调整,对没有专职专用的做法进行纠正。3.与县委组织部沟通,严格按照文件规范,落实团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