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团宁波市委围绕团中央、团省委有关部署,加强与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宁波办事处等单位的合作,以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为载体,以“村村能申请、乡乡有贷款、县县出特色”为工作目标,助推农村青年就业创业。目前,宁波市11个县(市)区和2个下辖乡镇(街道)的市级开发区均已全部启动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贷款余额累计达2.83亿元,扶持农村创业青年552户(人)。
一、面向普通青年,破除地域限制
为使农村青年创业贷款能够覆盖更多的农村青年,宁波市主动破除了“本地”限制,规定凡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宁波市青年以及在宁波创业的外来青年都可以到全市各乡镇(街道)团(工)委申请办理农村青年创业贷款。
二、实行分类帮扶,满足贷款需求
为帮助不同发展程度的农村创业青年实现创业梦想,宁波市的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实行分类帮扶。一方面,面向信用状况良好、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基础的农村初次创业青年提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最高授信额度提高到30万元;另一方面,面向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一定社会影响、有产业特色和经营效益、有良好信誉、需继续扩大规模的农村成长型创业青年提供“农村青年创业项目贷款”,最高授信额度可达200万元,针对部分信誉良好地青年企业家还可进一步提高授信额度。团慈溪市委在通过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服务普通创业青年的同时,依托农村青年创业项目贷款做好对慈溪青年农业发展促进会会员的资金服务工作,截至8月底已发放农村青年创业项目贷款29笔,共计1.16亿元。
三、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宁波市各县(市、区)团委在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中,主动与当地信用社、农办、金融办等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广泛整合资源,使农村创业青年在申请贷款时享受到相关部门提供的担保、贴息、培训等政策扶持,为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团象山县委与县农业担保中心、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合作,为农村创业青年找到了便捷的担保渠道,截至8月底已发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2314万元,受益青年292户(人);团鄞州区委与7家单位联合发文,共同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
四、设定考评机制,激发工作动力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共青团与农村合作金融部门各自考核、双向评价的“双轨制”考核体系。设置信贷员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免责条款,规定凡尽职无错或非人为过错的信贷员,贷款管理(赔偿)责任免责,有效消除了基层信贷员对贷款发放风险的顾虑。农村合作金融部门提高对乡镇(街道)信用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投放量的考核指标,并适当放大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考核占比系数。鄞州农村合作银行规定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考核系数是普通贷款的2倍,有效调动了基层信用社和信贷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注重工作创新,推进机制建设
健全团银沟通交流机制,成立市、县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搭建市、县、乡、村四级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工作平台,建立各级团组织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和贷款项目推荐机制,逐步理顺团银沟通联系渠道。创新贷款申报推荐方式,推出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网上申报系统,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申报、审批、发放,全程向社会公开。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担保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相继推出渔民捕捞证抵押、农村宅基地抵押、村经济合作社股权抵押等试点和青年创业导师担保、农村专业协会担保、青年创业基金担保等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