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可能遇的五大“套路”

未知 2019-05-14 18:18



找工作可能遇的五大“套路”


套路一: 骗子套取个人信息

有些招聘单位在网上招聘,会让应聘者填写一份十分详细的个人简历,要求填写具体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对外宣称是储备人才,实则收集求职者的个人信息,然后打包售卖。

提醒:网络求职填写个人信息不必非常细致,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模糊处理,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套路二:高薪招聘骗局

有些传销组织了解大学生大多涉世未深,利用他们急于求职的心理,以高薪为幌子,诱骗求职者参与传销等非法活动。

提醒:每个求职者都渴望高薪资,但在求职过程中也要提高警惕。面对高薪诱惑时要仔细考量,以免上当受骗!

套路三:收取高额“培训费”

一些所谓的“招聘单位”以各种名义向求职者收取体检费、上岗费、保密费、预留职位费、保证金等各种费用,实际目的是骗取求职者钱财,然后消失不见。

提醒:求职者在应聘过程中,遇到面试人员事先收取培训费、介绍费等额外费用,要提高警惕。

套路四 :“皮包公司”骗钱财

某些企业使用虚假信息注册多家公司,承诺待遇优厚,等到了发工资时,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还骗走了求职者保证金之类的费用。

提醒:求职者在应聘之前不妨先在工商局网站中查询一下招聘公司的信息,如公司注册时间、注册资金等信息,提前做好维权准备,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套路五:试用期陷阱

相对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工资福利少,所以当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便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劳动法》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提醒:小伙伴们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内容。比如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还要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因此,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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