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对农民加强“三农”补贴

未知 2019-05-16 18:44



安徽对农民加强“三农”补贴


昨日,安徽省委、省政府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了《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从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村生活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众多强农惠农政策。新京报乡村频道对之进行了一点初步梳理,各省的农民朋友不妨看看安徽的惠农政策,对照下跟本省有什么不同。

 

 

农机具补贴范围扩大到91个品目

 

《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出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规定了今年生产的小麦(三等,下同)、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12元、120元、126元和130元。

同时,补贴农机机具种类范围扩大到15大类35个小类91个品目,重点加大对生产急需的灌排、植保、烘干、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农业、山特产品加工等机具的补贴力度。

此外,安徽省内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每年每亩补助管护费14.75元到户。退耕还林工程原政策到期后,完善政策期内每年每亩补助125元,其中生活费105元、管护费20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当年800元(含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对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中的新造油茶林(含薄壳山核桃),按每亩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属国家和省级贫困县的,每亩再增加100元。

安徽省内的公益林保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商品林保费由财政补贴80%。在庐江等16个县(区),对50亩以上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大灾保险试点,财政补贴保费80%;在其他县(市、区),对100亩以上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继续开展水稻、小麦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财政补贴保费50%。

创业农民可申请15万担保贷款

在乡村创新发展方面,《一封信》中提到,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分级评定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新增省级示范社156个、示范家庭农场348个。

安徽省将建设一批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示范点,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对国家和省级旅游扶贫重点村,将为每村补助不低于10万元,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符合条件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同时,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安徽省技工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除享受免学费政策外,每生每学年再补助3000元。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封信》中还提出将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可获得“5万元以下、3年期内、免抵押、免担保”的扶贫小额信贷,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同时政策性农业保险涵盖包括粮食、经济作物、畜禽等多个品种。

加强基础建设 提高扶贫力度

在教育方面,安徽省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每人每年补助不低于800元,在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分别补助2000元、3000元、4000元。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在养老方面,政府为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代缴保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建档立卡已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继续代缴保费,标准由市、县在参保缴费档次内自行确定,并对代缴群体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最低标准为105元/月)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在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方面,安徽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分别按每人每年800元、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60元给予护理补贴。

在医疗保险方面,《一封信》中通知,将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居民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520元,比上年增加30元。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门诊费用、住院合规费用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在县域、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合规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1万元(“351”综合医保),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综合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180”补充医保)。

同时,安徽省将在全省完成4.16万户剩余存量农村危房改造,政府给予补助。在农村环境整治方面,将完成70万户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2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0个以上乡镇政府驻地及1200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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