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

未知 2019-06-29 11:07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

审计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46县6694.36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

 

6月26日,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包括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等。

报告显示,在扶贫审计方面。审计了296个贫困县(其中深度贫困县94个),抽查2372个乡镇、7346个行政村,走访2.61万户家庭,涉及单位4729个、资金1268亿元。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推进扶贫重点任务,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此次审计发现问题金额占抽审资金的比例,较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地方擅自拔高或随意降低脱贫标准。14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和贫困群众医疗保障工作中,存在提高住房补助标准、过度医疗等现象;46县对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3.24万名贫困群众作脱贫处理;2县对14.16万名脱贫群众存在摘帽即摘帮扶等问题;10县存在压缩任务年限、提前拨付资金等赶进度、搞冲刺现象,还有2县虚报集体经济收入和易地搬迁入住人口等数据。

二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存在。39县187名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甚至贪污侵占等,涉及扶贫资金3292.54万元;46县6694.36万元扶贫资金被骗取套取。3县将309.3万元用于景观修建、外墙粉饰等“面子”和形象工程,如河北广宗县为迎接检查,花费176.93万元开展预演等;31县把1.7亿元信贷等资金投向企业、合作社和大户,未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10县将4268万元产业扶贫等“造血”资金直接发放给贫困户。

三是一些市县扶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296县多数未开展扶贫绩效评价工作;20县将人为分户、转移资产、隐瞒收入等“致贫”的6000多户认定为贫困户;10县145个行政村存在账务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46县将22.11亿元扶贫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等非扶贫领域,41个地区8.9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16县95个产业扶贫项目因缺乏充分论证和后期管护等种养存活率低,涉及资金3981.61万元;69县287个扶贫建设项目闲置等,涉及资金3.75亿元;24县150个易地搬迁和以工代赈项目存在未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未吸收贫困群众参与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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