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网络整理 2021-02-17 20:13

独立董事:林盛、商有光、栾丕强、孙国茂、王少飞 ,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对关联方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授信方案,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授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部分关联方授信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是基于业务经营的必要性,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作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调整后的关联方授信方案合理,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