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土地出让收入运用范围用于支撑村庄复兴

未知 2022-06-13 09:19

完善土地出让收入运用范围用于支撑村庄复兴 



 

近日,海南省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运用范围优先支撑村庄复兴的施行定见》(以下简称《施行定见》)。《施行定见》明确,“十四五”期间,海南在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村庄份额不低于8%的基础上,分年度稳步进步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村庄份额;2022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村庄份额到达35%以上,今后每年进步5个百分点,保证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村庄份额到达50%以上。

《施行定见》在执行措施方面要求,分年度进步份额。各市县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不含市县上缴省级的土地出让收入,含省级返还市县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村庄份额到达35%以上,今后每年进步5个百分点,保证2025年到达50%以上,且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村庄份额不低于8%;省级2022年土地出让收益(含市县上缴省级的土地出让收入,不含省级返还市县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村庄份额到达40%以上,今后每年进步5个百分点,保证2025年到达55%以上,且每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村庄份额不低于8%。资金统筹用于支撑海南省村庄复兴,必要时对产粮大县和财力薄弱市县给予歪斜。

《施行方案》要求,加强土地收、储、供办理。合理掌握土地征收、收储、供给节奏,保持土地出让收入和收益总体安稳,统筹处理好进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村庄份额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款危险的关系,用土地出让收入归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准时还本付息,不得呈现违约情况,保证维护政府信用。

《施行方案》指出,要加强资金统筹运用。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村庄的资金,可根据村庄复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运用的办理方式,统筹整合运用,要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造、农田水利建造、现代种业提升、村庄供水保证、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含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建造、路途建造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村庄土地归纳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维护、村庄公共设施建造和管护、村庄教育、村庄文明和精神文明建造支出,以及与农业村庄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维护修正、以工代赈工程建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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