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份认真进行农村共青团工作阶段性总结
年底将至,部分省(区、市)团委农村部边推进工作边总结经验,辽宁、上海、江苏、安徽、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青海和宁夏等14个省(区、市)团委农村部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报送材料显示,各地根据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加强农村基层团建、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等工作推出了不少好做法。为加强各地交流,便于各地学习借鉴,现将这些省(区、市)的总结材料刊载。
附件:1.辽宁省总结材料
2.上海市总结材料
3.江苏省总结材料
4.安徽省总结材料
5.湖北省总结材料
6.湖南省总结材料
7.广东省总结材料
8.重庆市总结材料
9.四川省总结材料
10.贵州省总结材料
11.云南省总结材料
12.陕西省总结材料
13.青海省总结材料
14.宁夏自治区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