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至9日,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中国银监会团委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广西、云南,就《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实施一年来的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入户访谈等方式,先后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鹿寨县、桂平市,云南省陆良县、马龙县等5个县(市)走访了当地乡镇的金融机构和农村青年创业基地,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团干部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了解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存在的问题、农村青年创业就业面临的困难。期间,调研组与当地党政领导进行了工作沟通,听取了他们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建议。
调研组对广西恭城县推广“合作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鹿寨县建立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库,桂平市团组织在农行分理处设置“农村青年创业贷款服务岗”、整村整镇推进小额信用贷款,云南积极争取农村青年创业“贷免扶补”优惠政策、全程帮扶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规范小额贷款操作流程等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要求团组织与金融机构进一步密切合作,以市场化的方式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扩大工作覆盖面和贷款满足率;继续加强金融知识培训,提升团干部金融工作水平和农村青年获取金融服务、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积极探索创新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方式,大力推进自然人担保、联保、互保、有经济组织的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青年资信评价体系,扩大信用贷款,加强诚信教育。
据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已累计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6.52亿元(其中信用贷款4.42亿元,占贷款发放总额的68%),获得贷款农村青年27107人;云南省积极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已累计发放农村青年创业贴息贷款1.06亿元,受益农村青年40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