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能退还吗

未知 2020-05-20 11:32
未成年人网络直播打赏能退还吗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现象广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络游戏或网络直播平台支付较大金额用于充值、“打赏”而形成的纠纷。

疫情期间,一些未成年人于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较大额充值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2020年,2月26日,家住深圳宝安的梁女士的丈夫说自己银行卡的余额突然少了十几万,但却没有查到扣款记录也没有收到银行消费的短信通知。梁女士赶紧回到家询问自己今年12岁的儿子是不是又给游戏充钱了。

原来,梁女士的儿子今年读小学六年级,受疫情影响,每天在家拿着手机上网课。趁父母睡觉的时候,偷拿他爸爸手机给他账号充值,并清除所有转账记录,然后不停地给游戏主播刷礼物。 孩子一周内,在某网络平台给游戏主播打赏了12万元左右。

针对这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这些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未成年人“打赏”支出,法院应支持返还

《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生效

据介绍,未成年人在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过程中,通过充值、“打赏”等方式支出的款项如果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则该付款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才能发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认,则该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八岁以下儿童网游支出一律退还

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这是依法所能得出的当然结论,所以指导意见没有专门规定。

此外,在支出款项的数额方面,规定没有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而是将应予返还的款项限定在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部分,这一点在具体案件中可以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而想要让孩子避免出行以上的纠纷,除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兜底以外,家长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多加注意,从源头上进行防范。下面南法君教你三招,防备孩子用手机乱花钱。

一、给孩子备用手机。家长可以将无支付软件的备用手机拿出来给孩子上网课使用,这样就可以杜绝孩子肆意充值。

二、应用锁。现在很多手机都有隐私保护的措施。应用锁就是一个十分好用的功能了,在打开某些软件的时候需要输入密码或者指纹解锁。这样一来孩子在充值需要打开相应APP的时候就需要经过家长同意才行。

三、金钱观教育。告诉孩子游戏如果需要充值交钱的话需要和父母商量,不能私自就随便的充值。在孩子心中树立一个正确的金钱观财富观是十分有必要的。让孩子知道什么钱可以用,什么钱不应该用。在日常生活教育中家长就应该有意无意地和孩子提及一些涉及金钱方面的知识。一方面让孩子不至于被骗,增长孩子的生活常识,也能防止类似孩子偷偷充值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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