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试点单位制定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团中央书记处的要求,我们在审阅各地已报送的试点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试点方案修改指南,请各试点单位按各自的修改指南认真充实完善本单位的试点方案,于9月15日前同时报所属省级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门和我部。
附件:
1.团县委试点方案修改指南;
2. 乡镇团委试点方案修改指南;
3. 专业合作组织试点方案修改指南;
4. 农村社区试点方案修改指南;
5. 农村专业市场试点方案修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