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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共青团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委员会
1、概况。我区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这项工作,并计划用3年(至2011年)时间实现全区189条村“一村一大学生”的目标。现已有11条村选聘了11名大学生担任村干部,选聘村所占比例为5.8%。这些村干部中,91%的来自新会本地,平均年龄为25.5岁。其中,党员4人,占36.4%,团员6人,占54.5%;本科以上学历1人,占9.1%,大专学历10人,占90.9%;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的占45.6%,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占27.3%,其他专业毕业的占27.3%。
2、职务任用和经济待遇。这11名村干部一开始均被聘任为村的党支部书记助理或者村委会主任助理,在08年的村两委换届中,有2人当选为村“两委”班子。他们的待遇: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置费,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每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后发放5000元专项补贴。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组织管理和政策激励。(1)管理:①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是非公务员身份。②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工作期间,由镇(街)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入任职村所在的镇(街)集体。镇(街)党(工)委、政府负责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管理,安排好他们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安排住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各镇(街)要保持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队伍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抽调使用。③每年年底,由所在镇(街)负责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结果由区人事局审批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抄送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作为奖惩或提拔使用的依据。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各种待遇和保障政策。
④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江门市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作为服务期满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的依据。(2)激励措施:①条件合适的,可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②确定为省统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报考全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市、区)、镇(街)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③区、镇(街)招录公务员原则上每次要拿出不少于招录职位数10%的职位,专门面向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区、镇(街)行政机关后勤人员、事业单位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安排一定职位专门面向在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考。④被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⑤任职期满后,未实现再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纳入城镇失业人员范畴统筹管理。
4、综合分析。①担任村干部动机:体验农村生活,积累基层工作经验,磨砺自己,丰富人生经历;理想的工作不好找,先当村干部试一试,以后再作打算;有抱负,为建设新农村作贡献;本地人回家乡工作,工作和生活的环境很熟悉;选拔村干部的考试比公务员考试容易,当了村干部以后可以再转任公务员;村干部收入比较稳定,工作量和工作压力相对轻松。②作用发挥:大学生村干部由于自身具备了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能够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将科学文化知识和一些现代的科学的理念灌输给农民,在引领农民运用现代科学高效的手段创业致富、改变农民落后观念、改善农村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③流失情况:我区开展此项工作以来,还没有大学生村干部流失的情况出现。
5、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大学生在担任村干部以后,没能真正进入该村的决策层,工作范围有限,权利有限;由于环境比较艰苦、工作相对枯燥、前途不明,因此有部分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心情浮躁;村“两委”没有真正重视发挥大学生村干部在科学文化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农村人际关系复杂、利益纠葛较多,农村工作琐碎繁杂,新来者很难在短期内被农村社会所接纳;大多数大学生村干部经历单纯,没有农村工作经验,很难融入农村,与农民“打成一片”。
6、团组织参与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建议。建议大学生村干部要兼任村团支部书记,通过团的一些工作项目,给他们压担子,使他们在开展团工作的过程中,积累农村工作经验,掌握农村工作方法。在我区,团区委让这些大学生村干部在担任团支部书记的同时,还担任我们农村信息直通车的信息员,以此加强他们对农村的熟悉程度,加强他们与农民的沟通,加强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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