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一、广西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概况
广西选聘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组通字〔2008〕18号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就全区选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印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自2008年6月4日召开全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视频会议以来,通过发布公告,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形式和途径,在社会各界和各高校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共有9414名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参加广西选聘工作。全区共有14个市的45县(市、区)被列为2008年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首批实施县,459名高校毕业生被聘用到308个乡镇的459个行政村任职。截止2008年9月17日,所有受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都已经全部分配上岗。
二、大学生村干部职务任用和经济待遇
被聘用的459名高校毕业生中,有170名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有289名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有13名兼任村团支部书记。459名被聘用的毕业生都与选聘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了聘用合同,都参加了以市或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广西根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措施,确保选聘生各项待遇得到保障。
1.给予补贴。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保中央每年每人15000元补贴都用在选聘毕业生身上,在试用期满后,向毕业生一次性发放2000元安置费。同时,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每年将地方补贴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足额到位。
2.办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每人每年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参照乡镇事业单位干部标准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择优选拔。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自治区、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对选聘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并及时推荐为乡镇(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可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
4.享受考试加分。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中,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6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8分;受聘到其他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7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另加4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的另加8分,多次被评为先进的按加分最高的一次加分。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报考区属院校研究生时,按照组通字〔2008〕18号文件精神,笔试成绩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在选聘期间,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直接转正定级,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享受《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桂财教〔2007〕60号)规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组织管理和政策激励
广西为切实抓好选聘工作,建立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编办和人事厅等12个相关职能部门组成领导协调机构。选聘期间,选聘生的人事关系、档案在聘用期间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免费代理,户口根据自愿原则,转至所在县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也可留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妥善安排选聘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各市除对选聘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还对毕业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行了妥善安排。县(市、区)委领导每人联系1-2名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村党组织除安排好驻村大学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外,还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同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对各市县选聘毕业生的上岗情况、住宿安排、工作生活情况及工资发放、社会保险、人事档案、户籍办理等情况进行督促和了解。加强日常管理。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委托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聘用期间,由乡镇党委、政府参照公务员考核方式每年负责对选聘毕业生进行一次考核,自治区、市、县每年对选聘大学生评比表彰一次,定期或不定期的有针对性组织选聘大学生进行培训。加强选聘毕业生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管理制度,健全考核办法,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选聘乡镇党委、政府制定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行为准则,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述职、实绩考评、群众评议和乡镇党委领导与到村任职大学毕业生定期谈心制度,加强具体管理,形成对选聘高校毕业生的培养、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四、相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建议
存在问题:一是时间短,发动力度不够,区外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报名较少;二是新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与当地村干部及原来市、县聘用的“村官”工作环境相同,但工资待遇差别较大,可能会给当地村干部和老“村官”带来一些不平衡心理,引发一些不稳定因素,同时对新聘用村官的工作上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三是是许多高校毕业生对到农村任职工作只是作为自己就业的一个最后选择,部分毕业生在经过体检、培训后突然提出不来,这就造成了一方面是不想到农村却占用了名额,而想到农村任职的毕业生又去不了。
附件:1.2008年度广西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结构分析统计表
2.广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情况统计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