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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关于大学生村干部有关情况的报告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04月24日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关于大学生村干部有关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河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5月,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并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在全省符合条件的2万3千多名报名者中选聘了省级大学生村干部共计2997名(不含各市、县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有的市、县这项工作开展的较早,具体人数不易统计,以下报告中所指的数据为08年河北省选聘的省级大学生村干部的情况),目前大学生村干部已全部到村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省大学生村干部概况

全省2997名省级大学生村干部中,男1487名,女1510名;党员(含预备党员)1618名,占总人数的54%,团员1326名,占总人数的44.2%,优秀团干部和学生干部918名,占总人数的30.6%;研究生学历的24名,占总人数的0.8%,本科生1909名,占总人数的63.7%,专科生1064名,占总人数的35.5%;曾参加06年“三支一扶”活动和西部志愿者工作的有211人,占7%,06年毕业生628人,占21%,07年毕业生726人,占24.2%,应届毕业生1542人,占51.5%;到村工作后,任村书记助理的有1295人,占43.2%,任村主任助理的有1614人,占53.9%,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的有132人,占4.4%,任其他职务的27人,占0.9%。对此次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的安置,处于“就近就便,利于成长”的考虑,原则上河北生源毕业生应分配到原籍所在县,因此大部分被安排到原籍所在县(市)的农村工作,也有一部分按照“本人自愿”等原则或统筹考虑等因素被调剂到其他县(市)的农村工作。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二、补贴待遇和保障政策情况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出台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我省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在待遇和保障政策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1、补贴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贴费用不足部分,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省20%、市30%、县50%的比例分担(扩权县<市>按省50%、县50%的比例分担)。

(1)工作补贴。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确定工作补贴,即9120元/年。

(2)基本医疗保险。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即月工资收入的6%—547元/年。

(3)养老保险。参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即单位缴费的比例为当月工资总额的23%—2098元/年。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人保公司有关条款,每人每年投保金额100元,可保意外伤害4万元。

对于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河北省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的安置费。

2、政策保障。

(1)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具体代偿办法河北省再另行制定。

(2)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3)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规定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4)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的,报考河北省属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被党政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6)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组织管理及服务情况

河北省根据《实施意见》,在组织管理和服务方面对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做出了相应规定。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管理或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每年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3、要求市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开展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县级组织部门要把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纳入农村干部“素质工程”培训总体规划,采取以会代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每半年对其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4、乡(镇)党委、政府要安排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各市、县根据省《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就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组织管理与服务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与制度。例如:易县制定了结对帮扶制度。要求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所在乡镇针对每一名大学生确定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与其结对帮扶,定期交心谈心,了解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传授工作方法,解决具体困难,帮助其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张家口市委在2008年8月份根据河北省《实施意见》,出台了《关于选聘大学生到基层任职的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鼓励选聘大学生参与全民创业的意见》两个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大学生村干部的管理和鼓励机制。

四、当前大学生担任村干部的动机、作用发挥等情况

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其他市县也相继启动大学生“村官”工程。2008年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第一次大规模的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有助于加快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到村任职,从对我省初步了解的情况看,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就业形势严峻。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已日趋严峻,从去年开始的全球性金融危机无疑对青年就业创业雪上加霜,我省很多大学生毕业后不能很快的找到工作。二是政策鼓励。中央相继出台了多项举措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到欠发达地区去工作,河北省也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大中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这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具有一定吸引力,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就有2万多人报名,其中省外报名1500多人。三是响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号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需要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付出与努力,更需要具有高学历的大学生的聪明才智与奉献,很多有志毕业生为了实现自己在基层的理想抱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纷纷响应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号召,奔赴农村基层,在农村广阔的舞台上施展才华。四是为今后发展打基础。高校毕业生刚刚走出校门,没有工作经验,不熟悉社会环境,大学生到村任职对于熟悉了解基层、积累工作经验、加强自身锻炼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各级党委、政府对于大学生村干部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考研、创业办实体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等等这些对于毕业暂时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而言,为了能够在今后的发展中打下良好的基础,参加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聘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河北省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较其他省份开展较晚,去年在全省范围内选聘的近3000名大学生村干部由于到岗时间较短,还处于适应期阶段,作用还不是十分明显。开展这项工作较早的其他市、县,从效果上看,已能够体现出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有的经过选举当上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有的通过自己的农业科学知识引导农村群众发展科技农业,有的通过自己或帮助农村“能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村百姓致富等等。他们年轻、有知识、有活动,可以说为农村基层注入了新鲜血液,但农村工作条件艰苦,较为复杂,大学生村干部由于农村工作经验不丰富,有时考虑问题欠妥,工作方法不是很多等因素制约或由于少数乡镇管理跟不上、不到位,作用发挥的还不充分。也有的对农村工作思想准备不足,迟迟不能很好的适应;有的缺乏艰苦锻炼的信心与决心,吃不了苦;有的存在过度思想,只要考上公务员、研究生或找到更好的工作,就离开大学生“村官”队伍。等等这些是导致少部分大学生“村官”流失的主要原因。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河北省大学生“村官”工作起步较晚,从我省不完全了解的情况掌握,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目前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大学生“村官”自身主观方面的问题

一是心理上的不适应。由于离开校园时间较短,部分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中一时半会还脱不了学生气,想问题、办事情比较单纯、片面,存在着浮而不深,依赖心理强,承受心理弱的问题,加之以前没有接触过农村工作,面对复杂的环境和棘手的事情,稍微遇到一点挫折就会打退堂鼓,感到心灰意冷、提不起精神。有些大学生村干部则认为自己是一名大学生,具有知识厚实、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优势,是各级组织部门百里挑一选拔出来,帮助村上谋发展、攻难关的,思想上有“高人一等”的优越感,难以放下架子和基层干部、群众打成一片。还有个别大学生村干部,或许是出于择业的无奈,从内心深处对选择当村官还是感到不理想、不满意,认为当村官就是当泥腿子,心里多少有些心灰意冷的感觉,放松了自我约束,工作中随意性强,自制力差,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履行职责情况比较差,甚至存在着遇事不请假,随意离岗现象。二是环境上的不适应。由于多年在外求学尤其是大学校园生活的经历,部分人已经习惯了都市的生活,因而在选择当村官后,虽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面对基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较差的生活条件,还是感到与自己的想像落差太大,一时难以适应,心理准备不足,不能尽快地进入角色。三是工作上的不适应。一些大学生村干部适应基层环境较慢,加之缺乏必要的实践,工作中被动应付、得过且过,不能将所学的知识与实际有效结合起来,使个人的特长得不到充分发挥,尤其是面对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虽有热情却方法欠妥,应对能力和策略不足,独立工作能力不强。

(二)客观方面的问题

1职责定位、任务不明确。村书记、村主任助理这样的职位多为虚职,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手中并无可支配的权力,且工作任务不明确,最终的决定权还是掌握在支书或者村主任手里,有什么想法,想要开展工作,要是得不到其他村干部的支持也只能无可奈何。一些地方的村干部不想让大学生“村官”插手本村的事务,一般就安排其干一些无关痛痒的小事,大学生的才能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2、教育管理工作跟不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所工作的农村缺乏良好的感情基础和人际关系支持,在沟通上、情感上很容易和村民产生一定的隔阂和疏离,组织上又不能及时跟到位,管理相对缺失,导致很多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缺乏归属感。

3、政策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与同级选调生或公务员相比,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各方面待遇方面相对较低,特别是保障机制不健全,让大学生“村官”感到自己非官非民,3年之后怎么办?其前途有不确定性,存在后顾之忧,个人理想的实现容易受阻。

六、几点建议

大学生“村官”是农村基层不可多得的农村“能人”队伍,共青团组织要牢牢抓住,要积极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把这支队伍纳入共青团组织的多重管理范畴,多措并举,让他们更多的发挥其聪明才智,更好的为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青年服务做贡献。

1、注重引导,促进大学生“村官”融入农村。针对大学生缺乏对基层情况的深入了解,农村工作方法不多等实际情况,由组织部门、乡镇和各级共青团通过采取座谈、培训、“传帮带”等形式和措施,帮助他们了解镇情和村情,提高他们对基层的认识及实际工作能力,引导他们在工作中培养与群众的感情,在与干部群众融洽相处的基础上发展自我。

2、加大大学生“村官”兼任农村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工作力度。大学生“村官”兼任农村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便于共青团组织对他们的管理和指导,同时也是加强团的最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能够改变基层团组织影响力不断弱化、基层团组织不健全、团干部队伍年龄不断老化、团的活动开展不经常等普遍现状。目前兼任的大学生“村官”还不多,我们应当加大工作力度,把年轻、有知识、有活力、有工作热情的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团的队伍中来。

3、加强管理,促进大学生“村官”发挥作用。在明确他们担任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的基础上,结合他们的专业特长,安排工作岗位,明确工作任务,并定期对“村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联合组织部门共同对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兼任农村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村官”的整体工作进行表彰,在党建带团建整体规划中明确规定,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特别优秀的按照组织程序可以选拔担任乡镇团委书记、副书记。此外,要以座谈、联谊会、建立QQ群等多种形式,为他们搭建交流平台,让他们畅谈思想体会,交流工作经验。

4、注重考评,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积极争取组织部门的支持,力争把对大学生“村官”的考评增加共青团内容,实行动态考评制度,在考评过程中要有团干部参加,并把考评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任用、选拔、奖惩和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个别表现不好、工作松懈、骄傲自满的大学生“村官”进行提醒教育,对群众意见较大、工作不胜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确保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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