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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县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调研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04月27日
 
 

 

平安县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调研

    共青团平安县委

      (2009年2月27日)

 

根据团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有关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团县委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认真对全县大学生村官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平安县自2006年以来,录用大学生“村官”51人,目前在岗47人,其中男26人,女21人;党员5人(预备党员4人);23至24岁14人,25至26岁17人,27至28岁9人,29至30岁7人;本科文化程度的40人,大专文化程度的7人。

二、现状及成效

(一)服务农村,发挥作用

在2008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我县43名“村官”担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并对全县109个村级团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新选举产生村团支部书记79名,其中大学生村官43名。从这些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情况看,大部分都能安心农村工作,经受社会实践锻炼,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协助村委会主任开展工作。他们与村主任及村“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的关系协调融洽,能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为村里的工作尽心竭力,为开展各项农村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大学生“村官”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使乡村两级组织的联系更为紧密,较好地发挥了联系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大学生“村官”到农村任职,进一步改善了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积极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党支部活动制度及村委会议事制度,记录党支部和村委会开展活动的情况,并帮助所在村和农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二是协助村“两委”班子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发挥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谋划,建言献策,把先进的观念、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法带到农村,发挥了新农村建设生力军的作用。四是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协助村“两委”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特别是在种养业、村级财务管理等方面发挥各自特长,在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中发挥了技术骨干的作用。

(二)落实待遇,提供保障

大学生“村官”的待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活补贴。按照有关规定,“村官”服务农村的期限为3年,2006年选派的高校毕业生生活标准为月900元、2007年为830元、2008年为1100元,(省 财政承担70%,县财政承担30%)。生活补贴由银行代发,实行工资卡制度,每月初由县财政局足额拨付银行划入个人帐户。二是交通费。跨地区服务的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在本地区服务的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全县大学生“村官”生活补贴及交通费均能及时按月发放。三是集体经济实力较好的村对大学生“村官”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四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均由县财政承担。五是在招录干部时对大学生“村官”优先录用。2007年,我县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大学生时,对参加考试的大学生“村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从而使“村官”的录用机会增大,共有9名“村官”成为我县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大学生”,其中3名“村官”因加分进入了录用范围,实现了同等条件优先就业。五是承诺办理住院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

(三)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我县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乡镇党委共同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原则,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实施,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即按时日向村党支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请假。为了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采取定期召开“村官”情况汇报会(每月一次),“村官”和“村两委”干部座谈会(每季度至少一次)的方式,及时掌握大学生“村官”工作状况,并针对实际情况进行教育指导。同时,由乡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对“村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通过传、帮、带,使“村官”尽快了解掌握村情民意,不断适应农村的各项工作。大学生“村官”的年终考核工作由乡镇党委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拿出初步考核意见,再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定档次后,将考核结果归入本人档案。

三、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村官”为农村工作带来了青年特有的活力和朝气,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在工作中发挥了信息员、宣传员、通讯员、协调员、技术员的作用,部分“村官”结合所学专业积极为村“两委”和村民理思路、出主意、定规划、拿意见,在农村这片广阔的田地里增长了见识,提高了本领,接受了锻炼,发挥了作用,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1、在选用和使用大学生“村官”时调研不够,针对性不强,应在选用之前做好调研,针对各村实际需要安排“村官”。

2、对“村官”的教育培训、经验交流、业务指导不够,个别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班子对大学生“村官”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

3、大学生“村官”面临再就业的问题,他们最关注的是自己的工作前途、就业等问题,工作上存在不安心、不投入的现象。

4、个别大学生“村官”难以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不能很好的融入群众之中,特长和才能难以充分发挥。

三、几点建议

1、团县委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注册登记,定期组织召集大学生“村官”座谈会,及时掌握了解他们工作生活中的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主管部门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一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村官”或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且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可的“村官”,直接录用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其“村官”岗位上的工作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二是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范围。三是连续三年被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为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拔到乡镇领导岗位。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充分激发和调动大学生“村官”服务农村,干事创业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发现人才,也有利于大学生更好地发挥其特长,在农村基层工作中做出成绩。

3、提高服务期满“村官”在公开招聘考试时的加分比例,对服务期未满的“村官”在参加公开招聘考试时也给予适当的加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分,高度重视“村官”就业问题,提高工作积极性。

4、在发放生活补助和交通费的基础上,应着重解决“三金”和工伤保险等保障问题。

5、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在生活上帮助、工作上支持,对他们提出的一些新的见解、新的思路,应认真对待,充分尊重。同时,还要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的磨练中不断增长才干,使他们实践中受到锻炼,经受考验,增长才干、树立威望。

6、积极给大学生“村官”一定的政治待遇。在村级换届选举中使全部“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同时,对那些年龄偏大、缺乏工作积极性、不能正常开展共青团工作的团支部书记予以调换,由大学生村官兼任村团支部书记,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文化水平高、工作积极主动性强等优势,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促进农村青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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