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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村青年春季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大力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进一步做好农村青年春季培训工作,团省委决定开展农村青年春季培训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
春季培训行动的时间是:2009年1月底-3月底。团省委将于2009年1月19日-22日举办全省农村青年春季培训行动启动仪式并将举办培训班。
二、工作目标
全省各市(地)共培训农村青年1万名
三、培训对象
春季培训行动的主要对象是返乡青年农民
四、培训内容
各市(地)、县(市)团组织在推进春季培训行动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开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青年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千方百计的帮助走出去的农村青年具备较强的务工技能,留下来的农村青年掌握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搞创业的农村青年掌握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具体可开展以下5方面培训:一是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村青年择为竞争能力;二是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青年就业的适应能力;三是围绕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自主创业能力;四是围绕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开展科技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青年的农业技能;五是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至少熟练掌握一项职业技能。
五、培训方式和途径
各市(地)、县(市)团组织开展春季培训行动,既可通过办培训班、现场示范、生产实践、信息交流和服务等方式,也可采用现代传媒开展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等途径,动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以及各类团属阵地,抓住春节期间青年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机,利用农村青年科普之冬活动、农村青年科技大集、乡村青年文化节、大学生“三下乡”活动等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立足基层,面向大多数农村青年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建立培训体系。建立由省、市(地)、县(区)、乡(办事处)四级团组织构成的工作体系。团省委主要负责春季农村青年培训计划和2009年培训规划制定和对下培训工作指导。市(地)级团组织主要负责制定区域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县(区)团组织负责培训项目的具体落实,根据需求确定培训目标,加强培训工作监督检查。乡(办事处)团组织主要是根据当地实际提出培训需求,组织青年农民参加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共同监督培训工作落实。
2、突出培训重点。在培训对象上,春季培训行动要重点加强对返乡青年农民的培训工作;全年则注重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经纪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和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为代表的农村青年能人的培训提高,并充分发挥他们在青年农民培训过程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培训内容上,要突出区域优势产业,以现代适用技术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主,对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农业贸易和农村能源生态等行业的不同层次的青年农民进行培训,其内容应各有侧重。
3、灵活培训方式。组织培训青年农民不能搞行政命令,要充分尊重青年农民的意愿。在培训方式的选择上要因地、因时、因人灵活设置,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注意节约培训成本,更要立足方便农民学习注重提高培训效率,要尽量采取青年农民欢迎的培训方式,积极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生动的培训手段,确保培训效果。
4、注重培训实效。全省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培训规划。要将被培训农民的姓名、性别、年龄、居住地、文化程度、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详细资料进行登记,建立培训档案,做到有据可查。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农民培训管理信息系统,随时掌握青年农民的培训进程,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地)团委请于2009年月24日前将春季培训规划上报团省委青农部,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团省委将通报各地完成情况,工作突出的将予以表彰,落后的将予以通报批评。联系人:王书升 田威 武斌 鲁珊珊
电话:0451-53643287 53623727
电子邮箱:qnb777@tom.Com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
200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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