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上报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
一、 基本概况
全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痤谈会后,我区积极筹备,认真组织实施相关工作。5月25日,完成了我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笔试结束,6月17日完成了资格审查,6月20日以前以盟市为单位进行了面试。7月15日前由各盟市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完成了体检,初步确定了拟选聘人员名单。7月20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网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各盟市组织人事情部门于8月20日前完成了任职合同的签订和组织培训等工作。9月初,359名大学生“村官”已经全部上岗开始工作。
我区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359名大学生“村官”中,共有男生180人,女生179人。其中,少数民族160人,占总数的44.6%;应届毕业生176人,往届毕业生183人,分别占到49%和51%。大学专科学历的156人,大学本科学历的203人,有2人为大学本科双学士学位。共有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156人,占总数的43.5%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57人,占15.9%。有301人为社会科类和理工科专业,农林渔牧类专业学生占总数的5.3%。这些学生主要集中在地方所属院校毕业,占到总数的88.6%。大学生“村官”的出生时间主要集中在1982 -1986年之间,占总数的86.3%,早于1982年生的共30人,晚于1986年出生的共19人,分别占总数的8.4%物5.3%。其中,年龄最大的为32岁1人,最小的为20岁共3人。
二、 职务任用和经济待遇
共有114人担任了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占总数的31.8%,其佘的都担任了嘎查村委会主任助理、嘎查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为了调动大学生到嘎查村工作的积极性,严格按照本地苏木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水平确定补贴标准。在中央下拨的大学生“村官”补贴之前,我区各盟市委组织部门及时用党费先垫付了人均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确保大学生“村官”能够正常生活。经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协商,自治区统一为大学生“村官”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保险,并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额度和保险费用。中央财政给予大学生“村官”人均每年17000元下拨后自治区组织、财政等部门积极协调,认真将补贴及时、足额下发到位。自治区各级财政将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匹配不足部分。
三、组织管理和政策激励
为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服务工作,我区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嘎查村任职人员管理办法》。各盟市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继制定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注重强工作纪律,建立工作业绩档案,健全乡镇党委领导与到嘎查村任职大学生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建立到嘎查村任职大学生间的交流机制。统一将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由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旗县(市、区)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嘎查村管理。
针对大学生“村官”助学贷款偿还、选调生招考、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考硕士研究生、专升本考试、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在《方案》中作了明确规定。
四、存在的问题
个别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分配上岗后,因种种原因,不履行合同约定服务事宜,自行脱离工作岗位。影响了整个选聘过程的各项安排,也造成了相应经费的浪费。针对这部分学生,建议应加大思想理论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