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共青团
首页  部门设置 工作动态  地方动态 重要文件  工作通报 工作简报  涉农信息 政策法规  调研文章  青年风采
农村团建 试点工作 示范项目 生态环保 小额贷款 青年培训 乡村文化 大学生村官 远程教育 青年中心 见习基地 协会建设
中国农村共青团 -> 青海
 
 
共青团青海省委关于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情况汇报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04月28日
 

 

共青团青海省委

关于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情况汇报

 

根据团中央要求,现将我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基本情况

(一)队伍情况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05〕38号)和《青海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的实施意见》(青人人才字〔2006〕246号),我省从2006年7月开展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工作,计划用5年时间,在全省农业区每个行政村和牧业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实现一村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待遇。三年来,全省共选派209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任职服务,其中,2006年800名,2007年900名,2008年399名(不包括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调的105名优秀大学生),目前实际在岗1790名,其中,2006年选派的575人,2007年选派的816人,2008年选派的399人,已覆盖全省行政村的43%。

(二)待遇标准

2006、2007年我省选派的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当年均为600元/人/月,以后每年增加70元,所需经费由我省财政承担。2008年中组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08〕18号)下发后,根据我省财政状况实际,参照中央补贴标准,调整为:2006年选派的人员从740元/人/月增加到900元/人/月,2007年选派的从670元/人/月增加到830元/人/月。2008年选派的人员1100元/人/月(含中央下达的13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70%,服务县财政承担30%。一次性安置费500元,从中央下达经费中列支。一次性体检费每人100元,由省财政列支。培训费按实际开支,由州市地财政承担。管理费每人每年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均由服务县财政承担。同时,将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的交通补贴标准调整为:跨地区服务的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在本地区服务的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由服务县承担。

二、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发放情况

(一)发放形式

我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分级承担。省级财政承担部分直接通过农业银行工资发放系统,于每月10日前拨付到大学生村干部个人工资银行卡;地方财政承担部分,各县(市、区)根据地方实际,采取银行折(卡)发放或登记造册,本人领取等形式发放。

(二)落实到位情况

为确保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及时落实到位,2009年1月9日,我省印发了《关于全省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费发放管理情况的紧急督办通知》(青选工办字[2009]1号),对全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情况进行集中督促检查。2月上旬,我省又根据中组部要求,专门组织人员赴基层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从检查和调研情况看,我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两金”全部按规定足额缴纳。部分县(区、市)根据本地财政状况,还为大学生村干部配套了中央规定之外的住房公积金、办理了工伤保险,发放了通讯补贴、烤火费和伙食补助。

三、组织管理和政策激励

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成立了全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锻炼、培养基层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加强领导和指导,从组织上保证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组织、人事、教育和财政部门按照各自任务分工,相互协调、主动配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组织管理

1、选派人员户口可由省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所在县的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2、县(区)及时与选派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3、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4、选派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含在服务期3年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留任继续服务;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协议。

5、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到村任职服务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安排,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与日常管理,建立联系制度,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管理办公室。

6、县(区)负责对选派高校毕业生的考核与管理工作。每年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对选派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不称职的,解除服务协议。

7、选派到村任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村服务期间,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二)政策激励

1、采取有效措施,畅通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渠道。2008年已拿出65个“优大生”名额面向到基层服务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进行招考。

2、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服务证》,经人事部门认定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的,经教育部门认定后,初试总成绩中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省直部门和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以及州地市乡镇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不少于1/3的职位,从到村任职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或招聘。

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较短,期满后的去向是他们本人、家庭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他们能否安心工作的首要问题。

    2、大学生村干部由于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不足,农学专业毕业的少,思路比较窄,办法比较少,思想解放不够,对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的预见、处理能力不够强。

    3、待遇问题是调动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关键。政府在大学生村干部服务基层就业指导方面做的还不是很到位,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比如工资待遇和政治待遇问题、交通补贴的发放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办理等有关工作,没有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不能很好的排除大学生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4、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工作期间,部分乡镇当做乡镇干部、站所干部留在乡镇使用较多,到村里开展工作较少,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更少,不能深入农村锻炼、成长,更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5、基于大学生村干部自身的条件有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有限,在群众中得不到信任和支持,深入基层发挥作用难度较大。

五、团组织开展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建议

    1、做好对大学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引导,加强教育培训,使大学生村干部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团组织的一项主要工作,大学生村干部作为青年中的一部分,团组织也应该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引导。大学生村干部具备年龄轻、学历高、自身综合素质优秀等优势,但由于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对自己的人生坐标不能准确定位。团组织可以借助自身的工作优势,通过举办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外出考察、培养先进、树立典型等方式,引导大学生村干部对这个岗位有一个清醒认识,明白大学生村干部要经得起艰苦环境的考验,坚定自己的人生选择,克服浮躁情绪和功利主义思想,扎根农村基层,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实践中茁壮成长。 

 2、把大学生村干部吸引到团组织周围,增强大学生村干部对组织的信任感,放下心来开展工作。大学生村干部是政府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挑选出来的优秀毕业大学生,大学生村干部的招募工作也是政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而开展的。近年来,此项工作的开展由于各方面工作未能达到平衡,使得大学生村干部们怨声载道。团组织作为青年的组织,应该急青年之所急、想青年之所想,引导他们明确自己肩上的重担,组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举措,而不是把他们当义务劳动力来用,农村是青年学生了解国情、熟悉社会的好课堂,是培养锻炼人才的重要阵地。只有增强了大学生村干部对组织的信任感,他们才会信心百倍地投入到工作当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3、结合团组织的自身优势,帮助大学生村干部健康成长。鉴于大学生村干部的分配回原籍的原则,发挥大学生了解本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的优势,借助团组织近年来开展的各种项目工程,从资金和技术上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带头开展就业创业行动,并支持鼓励一些大学生村干部担任乡、村团干部,帮助他们在村里干一些实事、好事,树立起大学生村干部在村里的形象,带动全村人一起致富,从而获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同时增强大学生村干部投身基层、扎根基层的信心,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共青团青海省委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中国农村共青团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地 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