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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04月28日
 

 

陕西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一、陕西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概况

陕西省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从2008年5月开始实施,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生源地不限,男女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也可选聘。截止目前已下发有关文件2份,即陕办发[2008]14号《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实施意见》,陕组发【2009】1号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08年我省拟招录大学生村官2000名,根据招生调整需要实到村1980名,分派于1980个村开展工作,西安市根据实际需要单招社区大学生干部100名。

二、职务任用和经济待遇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落回生源所在地,也可落在所服务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由所服务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任职的村。聘用期间要求入党的,由当地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选聘高校毕业生的任职,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统一提出意见,乡镇党委下发文件。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有条件的提倡交叉任职。受聘人员到村工作满一年,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经组织考察特别优秀、且所聘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3、大学生村干部参与村里的领导工作和重要事务。主要在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农民科普知识培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4、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补贴2.1万元,并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另外省财政为到国定的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增加1000元津贴。中央计划指标由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并发放每人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地方财政每人每年再补贴6000元(其中人均财力超过5万元的西安、延安、榆林三市由市县财政全部承担6000元;其他市由省级财政负担50%,即3000元,市县财政负担50%,即3000元)。省内增加指标每年每人2.1万元,由地方财政支出(其中西安、延安、榆林三市市县财政每人每年负担1万元,省级财政负担1.1万元;其他市市县财政每人每年负担3000元,省级财政负担1.8万元)。省内增加指标的每人一次性2000元的安置费由省级财政负担。补(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下拨,由县(市、区)财政局根据组织部门提供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人数和名单按月发放。

5、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按规定比例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比例承担。由县(市、区)财政根据本地实际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省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6、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7、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8、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报考省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并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被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录取。县(市、区)、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需要补充人员时,应重点从到村任职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

9、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到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3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研究,可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

10、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三、组织管理和政策激励

1、管理机构的组成。陕西省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团省委成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具体承担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所需工作经费由省财政拨付。

2、日常管理

    新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前,由所在市、县(市、区)集中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农村情况、熟悉农村政策、掌握处理农村问题和矛盾的基本方法技巧。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培训。县(市、区)委组织部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纳入乡镇后备干部进行培养,每年组织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技术培训做出规划安排,并具体实施。乡、村两级干部负责联系帮带一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面对面、手把手地对他们进行辅导,使他们尽快融入农村工作。县(市、区)委组织部门负责指导乡(镇)党委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并注重在优秀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发展党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工作期限原则上为3年。聘用期满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政府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并享受同样待遇。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本人因参军、入学、考取公务员和被事业单位录用以及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批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在聘用期内,因个人能力、违反管理规定等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对于中途无故违约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解除聘用合同,收回一次性安置费并处以2000元罚金。县(市、区)、乡(镇)负责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工作日志、考勤、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确保他们人在岗、事到位。乡(镇)党委、政府每年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县(市、区)委组织部每年要结合考核工作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活动。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由县(市、区)人事部门组织申报。因陕西大学生村官工作从08年5月份开始,所选聘大学生真正到岗时间也不过半年,各地还未能及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特此说明。

四、综合分析

     1、大学生担任村干部的动机

大学生选择到农村担任“村官”的原因较多,有相当一部分是出于就业的考虑。据有关调查显示,许多大学生认为担任“村官”是在就业压力下的无奈选择,对农村怀有感情、想成就一番事业的仅占四分之一左右。另一方面,许多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是由于上级党委政府在招聘前的一些优惠承诺,这些大学生表示在担任一段时间“村官”后,会通过考公务员、考研、提拔等途径,尽快脱离农村基层。可以看出,到农村担任“村官”,是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就业压力和优惠政策引力下作出的选择。

2、作用发挥

    选任大学生村干部有利于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我省实施大学生村干部以来,最直接的是,村干部队伍的年龄和文化结构发生明显改变。从更深层次看,大学生的到来,为农村传播了新知识、新文明,也成为影响带动群众的致富人,更为重要的是原有的村干部,因有压力而产生了危机,激发了动力,对提高农村人才队伍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3、流失情况

    由于陕西大学生村干部选工作较短,大多大学生村干部都是刚刚到位不久,目前还并未出现流失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问题。一是经调查发现,有很大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受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导致他们从内心来讲不愿意呆在农村。这里讲的传统观念及世俗的眼光主要是指:第一,广大农村在渴望有知识、有文化、懂技术的大学生人才到来的同时,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地方保护主义,部分当地的负责人目光短浅、为了自身利益受损而害怕新型人才的进入甚至可能通过一些理由来裁撤大学生村官;第二,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多以亲情和血缘关系为基础,村民在选举过程中,多数情况下理性是不能战胜感性的,从而来选择真正能给他们带来发展的人选;第三,就是在大多数人眼中,大学毕业生的出路是在城市里找工作而不是农村,认为到农村工作的人不如城里的优秀,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二是制度不健全,造成大学生村官的“空降”。“大学生村官”还是一个新名词,缺乏统一规范的机制和法规支持,他们还没有形成一个社会阶层。就目前农村体制来说,村民自治最根本的体现就在于村官是由村民选举出来的,且多由村民担任,村里的任何决策都需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换句话说,村民特别是村官掌握着村里的人权、决策权等权力,而大学生担任的多为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等职务,并不具有真正的实权,为不至于破坏村民自治,可能造成大学生村官的“空降”。虽然说大学生村官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仍然还有不少地方政府对此重视不够,缺乏关怀和重视,再加上地区经济落后,很难留得住人才。三是大学生自身的一些问题。为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工作,各地出台了不少优惠的政策,在推动阶段,政府给以极大的承诺,诸如考研、考公务员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就有可能在吸引大学生到村官担任村官的同时,产生一种仅仅把担任村官作为一种谋求好前途的“跳板”的心理。另外,因为农村基层工作的复杂性,而当代大学生由于专业不对口、实践经验欠缺,再加上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偏远地区农村生活条件的艰苦等原因,可能使得大学生在角色的转换与适应上出现困难,而所学的用不上更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情,这必然会降低大学生的积极性,感到无所事事,产生离开农村的想法。

2、建议

    目前,我委作为陕西省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一,主要配合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做好大学生村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建议争取政策支持,由团组织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大学生村干部岗前或在岗期间的部分培训工作,从而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基层阵地的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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