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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农 专 报
第十九期
(总第111期)
自治区团委农村青年工作部编 2009年3月18日
全区各级团组织积极落实青春建功新农村
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青年技术水平,缓和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农村青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力军作用,按照团中央《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实施青春建功新农村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的通知》(中青联发【2009】3号)文件要求,自治区团委结合新疆农村发展现状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为重要抓手,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月2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青春建功新农村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的通知》(新团联发【2009】13号)文件,将利用2年时间培训12万名农牧区青年。文件下发后,全区各级团组织迅速行动、积极落实。目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团委、塔城地区团委、阿勒泰地区团委、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哈密地区团委、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团委、喀什地区团委、和田地区团委,克拉玛依市、油田公司团委已与当地劳动部门达成共识,联合出台相关文件落实培训任务。其中,哈密地区团委与当地劳动部门达成共识,针对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有强烈创业意愿的自主创业人员,经个人申请给予解决不超过2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喀什地区团委与劳动部门协调全年对6000名农村青年进行就业创业培训,超出培训任务550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团委与当地劳动部门联合制定《2009年度青年就业创业培训登记表》,对当地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情况进行每月督报;和田地区团委与劳动部门协调全年对6000名农村青年进行就业创业培训,超出培训任务100人。
同时,昌吉回族自治州团委、乌鲁木齐市团委、吐鲁番地区团委、阿克苏地区团委、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团委正就培训名额、培训机构等问题与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沟通,预计近期将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培训任务。
在全区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新疆共青团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得到了团中央的认可。在3月17日团中央召开“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同志对新疆共青团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提出表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