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十年间1家退市3家暂停上市

未知 2019-10-25 09:27


创业板十年间1家退市3家暂停上市

创业板运行十年,通过服务创新企业逐步发展成为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创业板不仅在“入口”方面有所创新,在“出口”方面也实行严格退市制度。

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10月24日,创业板公司欣泰电气由于存在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退市,占比0.13%。A股市场最近10年(以含创业板上市企业共3708家计),退市56家,退市比例为1.5%。创业板另有金亚科技、乐视网、千山药机3家公司分别因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和2018年度净资产为负暂停上市,比例为0.5%。A股市场同期暂停上市33家,比例为2.4%。

“财务造假不仅让企业经营者和控制人获取非法收益,更重要的是让广大投资者损失巨大,还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必须严厉打击。此外,从创业板发展的角度看,让乐视网等企业暂停上市非常必要,避免更大投资者的增大损失,有利于市场优胜劣汰,也给企业经验者敲响警钟。”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部副主任卞永祖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创业板退市制度

发挥引领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在创业板推出退市制度时,与主板相比,就增加了“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等退市指标,通过设置市场化指标强化板块风险控制机制。

此外,为完善市场优胜劣汰功能、遏制炒壳炒差不良风气,创业板还于2012年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并相应修订上市规则,进一步完善了退市制度体系:一是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标准。二是改进退市风险警示,并缩短资不抵债公司、成交量过低公司的退市时间,落实“快速退市”理念。三是严格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四是建立“退市整理期”制度。

创业板的退市制度改革中,净资产等财务类退市指标、市场化退市指标、快速退市、严格恢复上市审核标准、设置退市整理期等规定在后续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中被借鉴或采纳,可见创业板对健全完善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起到了关键的引领作用。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议健全创业板市场的融资功能,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完善市场化退市条例,在通过注册制优化创业板上市公司“进口”的同时实现“出口”市场化、制度化,促进形成符合中国资本市场特征、行政与市场条例相均衡的优胜劣汰市场退出机制。

退市方式或将更多元化

在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创业板退市制度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卞永祖认为,当前创业板还存在上市公司退市难的问题,也就造成了创业板新陈代谢不快、优胜劣汰不够的问题,一些经营不善、发展前景不良的企业占用了宝贵的资源,并助长了炒作风气,也影响了投资者价值取向,应该加大不良企业的退市力度。

众所周知,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将加快推行,那么在此背景下,退市制度应如何配合注册制的推行,以及如何更好地为创业板的存量与增量企业服务?

李湛认为,应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主动、多元化退市等经验,在当前注册制试行加快推进等金融改革的大环境下,未来创业板退市机制将逐步具备注册退市、转板退市、强制退市以及并购重组退市等多元化特征。

李湛进一步分析认为,针对目前创业板退市制度的现状,可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优化:第一,完善退市制度,强化股价、股东人数、市值等因素在退市制度中的权重,丰富市场类指标在退市中的作用,均衡市场与行政退市条例的比例;第二,继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建立高效顺畅的转板机制;第三,继续优化与推行投资者保护机制。对投资者而言,强制退市、转板退市等面临利益损失,建议在完善退市制度的同时优化投资者保护机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还要对企业信息透明度制定更严格标准,对于企业弄虚作假严重的情况要一票否决,从而对企业形成更大的威慑。”卞永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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