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讲坛】司法支持年轻人创业

未知 2020-06-11 09:01
【法官讲坛】司法支持年轻人创业

日前,陈仓区法院贾村法庭圆满调解了一起年轻人因共同投资创业引起的民事纠纷。
 
牛某、袁某都是90后小伙,平时哥们关系不错。2018年6月,牛某在网上看到“蒸汽石锅鱼”的加盟项目,觉得这是一个好的投资项目,便向袁某推荐,后来又有车某加入进来。当时三个年轻人都没有稳定工作,一致认为如果自己创业投资做老板,将会是不错的选择。三人商议妥当,专程到北京实地进行项目考察,现场看到生意确实红火,更加坚定了三人投资创业的决心。回乡后,三人商议由每人出资5万元开加盟店,准备大干一场。
 
就这样,三个年轻小伙凑齐15万元,开始了选址、租门面、装修等筹备工作。但筹备过程中发现15万元根本不够用,于是袁某当即追加10万元,并经三人口头约定按投资比例分红。8月份,袁某以自己名义办理了营业执照。然而随着店铺装修的进展,牛某认为袁某遇事不商量,根本不把自己当回事,提出退伙,袁某同意。11月份,店铺开业了。开业前夕,三人一起算账,商定从各人投资款项中扣除4000元作为前期费用,袁某当场向牛某出具了一张46000元的借条,并注明店铺与牛某再无任何关系。
 
加盟店开张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因经营不善,店铺倒闭了。而袁某因为资金紧张,未能按借条约定的时间还款,牛某索款无果、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袁某告上了法庭。
 
宝鸡市陈仓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办案法官对三位年轻人的创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并分别站在法理、情理的不同角度,对他们进行了劝导。贾村法庭庭长王若海说,失败是成功之母,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年轻人的创业热情难能可贵,希望他们不要因为此次投资纠纷抛弃友情,而应当继续齐心协力度难关、想办法,积极寻找新的创业机会。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原告牛某愿意体谅被告袁某生意失败的困难处境,同意为其免除12000元的赔偿金额;被告袁某也表示,自己将会通过努力工作攒钱,承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向原告还款。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
 
笔者认为,在这起诉讼案件中,法官的做法值得点赞。司法审判是法院和法官的法定职能,如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一判了之,那么自然无可厚非;但法官在依法审案的同时,始终秉持保护年轻人创业热情的理念,在法理上和情理上积极加以引导,从而使得他们能够理性对待投资失败的经历,避免丧失信心、一蹶不振。再看本案中,法官对于矛盾纠纷的妥善处理,还有对于几位年经人的讲法说理、谆谆教导,在定纷止争的同时,也使得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乃至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
 
这起因共同投资创业引发的诉讼纠纷,是当前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实际生活中,两三个或者多个年轻人合伙创业的案例很多。而年轻人因为涉世不深、阅历较浅,加上缺乏企业运营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往往在创业过程中陷于投资失败;另一方面,年轻人合伙创业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常见的问题,由于磨合面不够、信任度不够等多种因素,对经营分工、利益分配等重大事务,无法合理而精准地把握好尺度,导致合作出现裂痕,并最终走向散伙的结局。
 
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年轻人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特别是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扶持他们干事创业,积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引导他们树立科学的投资观、创业观,避免在人生道路上和创业过程中少走弯路、多走正路,真正成长为有用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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