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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团中央与中国农业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的通知》(农银发〔2009〕276号)文件精神,河南省长葛市、鄢陵县、许昌县、襄城县、滑县等5个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农行试点工作县迅速行动,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截至目前,5个试点县(市、区)累计发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238笔,贷款金额达1135万元,受益农村青年327人。
一、统一安排,周密部署。团中央与中国农业银行通知下发后,团河南省委与河南省农行第一时间进行对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意见》,签订了《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就业合作协议》,确定全省年内投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10亿元的工作目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实施工作月报和典型通报制度,把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农行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5个试点县(市、区)团委和农行紧密配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工作迅速启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试点县(市、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在农行基层网点设立服务台,走村串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通过组织专家下乡、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活动,提高金融知识在团干部和农村青年中的普及率;通过分级、分片召开团组织负责人、农行负责人、农村创业青年能人和农村青年参加的座谈会,交流创业思路和成功经验,推广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
三、落实措施,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启动后,各试点县(市、区)团委和农行迅速展开农村创业青年摸底调查工作,下发农村青年创业贷款需求统计表,逐村逐户进行登记,全面筛选服务对象,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充实完备创业项目库。村团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担任贷款发放协管员,明确职责,全程参与贷款发放管理。农行开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简化贷款程序,优先对农村青年的贷款申请进行调查、评级、授信和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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